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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00年11月於B單位退伍,在100年4月時自A單位調至B單位 在約略99年8-9月時A單位發生校級主官涉嫌貪汙案 昨天本人接到自稱軍事檢察院電話告知會寄傳票傳喚本人自高雄軍事檢察院作證 本人(以下簡稱"我")問檢察官:為什麼現在要傳喚? 檢察官(以下簡稱"檢"):因為我們已經傳喚很多人作證了 我:那為什麼又要到高雄去? 檢:因為是屬於校級軍官案件都統一由高雄方面處理 檢:因為你已經退伍所以我需要寄傳票到你住處 所以你可以給我住址嗎?要約您在2/6號1400至高雄軍事檢察院 我:可是我2/6有私人行程,可以改期嗎? 檢:現在承辦檢察官下班了,我明天再問問看! (掛電話) 掛電話前我還是給他住址了。 (問題一)會不會改期?如果他從高雄寄限掛上來我實際收到已經過了傳喚期限 我會被怎樣嗎? (問題二)我家老闆說要先看到傳票才可以請假。萬一我真收到了是當天又該如何? (問題三)已經差不多兩年多前的東西要拿來問我都不記得了,如果我說沒有實際上又有 要怎麼辦? (問題四)如果問完要簽類似切結書或是保證書該不該簽? (問題五)一定要去高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5.126
depravity:不記得就說不記得考試是非題也可以留白 不要硬猜 = = 02/03 09:57
depravity:五你可以請假到人家放棄或不爽派警車接妳 02/03 09:57
jack04218:那要怎麼請假啊?Y 02/03 10:28
depravity:這問題爬文有 02/03 10:33
maniaque:打電話來的應該是書記官或檢事官,而非檢察官吧.... ^_^ 02/03 11:05
phantomli:1.除非屬急迫情形,否則傳票依軍事審判法第119條第4項, 02/03 11:27
phantomli: 應於三日前送達。送晚了,是他的錯~ 02/03 11:27
phantomli:2.真晚收到,去電告知情形,並同時遞狀陳明留下紀錄。會 02/03 11:28
phantomli: 再安排時間去的。 02/03 11:29
phantomli:3.你指需要照記憶中的回答,不確定、不知道、不記憶的, 02/03 11:29
phantomli: 就回答不知道、不確定、不記憶,如實陳述就好。 02/03 11:29
phantomli:4.照實說的話就放心簽吧,不可能讓你不簽的。 02/03 11:31
phantomli:5.其實按軍事審判法第121條,得就證人所在地囑託訊問, 02/03 11:34
phantomli: 但他不囑託,你也沒辦法~不去,就會有同法第120條的 02/03 11:35
phantomli: 最高新台幣一萬五的罰鍰跟拘提的後果~慎之! 02/03 11:36
smilelover: 推 如實陳述就好。 02/03 16:43
sneak: 5.其實按軍事審判法第 https://noxiv.com 08/12 22:41
sneak: 那要怎麼請假啊?Y https://daxiv.com 09/15 05:59
sneak: 1.除非屬急迫情形,否 https://muxiv.com 11/07 03:44
sneak: 不記得就說不記得考試是 https://daxiv.com 12/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