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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界的先進大哥大姊們好~想請問一下負債繼承的問題… 有一棟房子,為3個人共有的財產(以下為A、B、C代稱) A以房子為抵押,向銀行貸款了300萬,B、C為連帶保證人 A死亡後,他的兒子、女兒(未成年),3個月內,並未向法律申請拋棄繼承… 現在A的子、女,不願意付銀行貸款的錢,又想繼承房子產權,B、C苦苦背負房貸… 想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走法律途徑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B、C二者的權益呢? ●可以向A的子女提出假扣押財產嗎? 謝謝各位先進的回答~B苦主小弟感激不盡 T_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8.202 ※ 編輯: vincentsoon 來自: 118.170.18.202 (02/04 18:29)
ChrisBear:BC支付的部分可以像A子女請求 針對房子部分得於訴訟中 02/04 19:18
ChrisBear:聲請假扣押 防止脫產 不過到時候房子法拍價金銀行優先拿 02/04 19:19
ChrisBear:剩餘部份才由BC依據清償之債權在遞補之 02/04 19:19
vincentsoon:謝謝C大~請問向A子女請求的部分,有法律途逕嗎? 02/04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