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A最近遇到一些家庭問題不知如何解決,
因此代PO詢問一些法律責任。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A爸爸多年前曾有欠錢紀錄,
私下向銀行借錢後,以卡養卡欠下不少的錢,
後來紙包不住火,A媽媽知道後,
為維持家庭,想辦法將債務止血,
目前剩下房貸一百多萬仍在還款中。
A爸爸目前無任何存款,工作中,每月月薪四萬多,
連退休金也在當時提錢領出還債了,
但家庭支出及A妹妹學費目前由A爸爸支付。
A媽媽上有一百多萬的退休金,每月月薪兩萬多,
也無太多存款,目前支付家庭保險費(A爸爸、A媽媽、A妹妹)
而最近,A爸爸又開始行為異常,夫妻倆吵得要離婚,
但A媽媽沒有勇氣出去外面獨自生活,
因此一直同住屋簷下,
A為保護媽媽,自行擬定離婚證書,雙方均已簽名,但尚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裡面幾項條件提到財產分配問題。
1.房子歸A爸爸所有,房貸部分由A爸爸完全負擔,
且一個月內,除去女方對該房地向銀行抵押借款之連帶保證責任。
2.A妹妹監護權為共同監護,而A媽媽需向爸爸一個月3000元撫養費至大學畢業止。
3.汽機車明下轉移。
4.其它各自的債務雙方各自處理,均同意拋棄夫妻財產謄餘分配請求權。
A很擔心未來是否又會受到A爸爸的行為,家庭受到任何牽連。
首先是A媽媽的部分,
不希望A媽媽辛苦多年的退休金到最後又化為烏有,
怕A媽媽的退休金必須投入房貸,更怕可能要投入A爸爸外面可能所欠的部分。
想問各位大大,
→簽了那一張,但尚未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未來若真的有債務問題,真的不會影響到A媽媽嗎?
(聽說法律已改,夫妻債務各自負責??)
另外也很擔心A本身,想請問,如果A不要繼承房子,
若A爸爸未來真的又有欠債,到時再辦理拋棄繼承就好,
這樣,對A會不會有任何影響??
以上,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這些問題,困擾A朋友好久了,
看他為家庭這麼傷神,為他感到很擔心,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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