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risBear:找律師啊....都刑案了 沒錢的話可以找法扶 02/08 03:06
→ phantomli:如果真的有從事,則並非無罪,而不接就沒工作,也不是可 02/08 08:31
→ phantomli:以免責的正當事由。 02/08 08:31
→ sunnykiller:事實上他是因為受到老闆那句:不接沒工作。被迫去接, 02/08 09:00
→ sunnykiller:但站在警方的角度,沒有足夠的證據他們是不會採信的, 02/08 09:01
→ sunnykiller:所以才想詢問板上的專家該往哪個方向去蒐證來證明他 02/08 09:03
→ sunnykiller:無罪。非常感謝! 02/08 09:04
推 phantomli:明知工作不法,本不應從事,只因老闆說:不接沒工作。則 02/08 09:05
→ phantomli:並非被迫去接,這跟被槍脅迫而從事非法行為,要屬不同。 02/08 09:06
→ phantomli:除檢警無證據外,不建議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作無罪答辯,反 02/08 09:07
→ phantomli:而應坦誠認錯,爭取緩起訴或認罪協商之有利輕刑判決。 02/08 09:08
→ depravity:"不接沒工作"就做 那 哪天老板說 不貶人沒工作也... 02/08 09:38
→ depravity:若這樣可以阻卻違法 那教唆不就.... QQ 02/08 09:38
→ sunnykiller:感謝各位法律前輩 02/08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