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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 依單一窗口規定 任何一間派出所都要"受理" 後續的偵辦及管轄 還是當地派出所負責 總不會民眾在高雄被偷 台北報案 還要台北的警察下高雄查案 調監視器吧 在a地出車禍 整個交通卷宗都在a地交通隊 你要在b地告 理論上b也要受理 只是受理後 依規還是移轉給a縣交通隊 然後再由a傳嫌疑人 做好卷宗呈地檢 過程中 因為事發過程 現場圖 照片 b地完全不知道事發始末 如果第一次筆錄有未盡詳細之處 或是與你車禍過程有出入之處 整個案子轉移到a地後 還是要去補作第二次筆錄 所以去當地找承辦警員告 或許反而會比較有效率 -- -- 夫 兵 形 象 水 , 水 之 形 , 避 高 而 趨 下 : 兵 之 形 ,避 實 而 擊 虛 ; 水 因 地 而 制 流 ,兵 因 敵 而 制 勝 。 故 兵 無 常 勢 ,水 無 常 形 ; 能 因 敵 變 化 而 制 勝 , 謂 之 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1.234 ※ 編輯: loveloser 來自: 1.168.11.234 (02/09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