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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燈對方剎車(越線兩公尺) 我要過黃燈,急煞後照鏡擦撞到對方背部 我後方騎士又撞到我,右腳擦傷 後方騎士等到綠燈就騎走了 未留下對方聯絡方式和車牌 我問對方要不要叫警察,對方說不要 卻留下我的姓名電話車牌號碼 一直要我賠償("心意"、"醫藥費") 我說現在去看醫生她也不願意 請問這樣的情況是誰對誰錯? 對方求償是合理的嗎? 撞我的人未上前關心即離開算肇事逃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36.28
antibailan:叫後方去吃x 02/10 08:44
eggyuttk:後方肇逃無誤 02/10 11:33
depravity:誰擦傷?? 02/10 12:41
TainakaRitsu:我右腳擦傷 被我撞到背部的人不知道傷勢如何 02/10 19:17
depravity:第一次還第二次造成?? 02/10 19:34
TainakaRitsu:第二次;我先撞到A背部 B接著撞上來,我的腳被B車擦傷 02/11 10:43
jaykle:根據說詞B車肇逃~而你未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擦撞A背部要負全責 02/12 17:19
jaykle:只是我認為不管遇到甚麼車禍情況~都應該請警察來查看 02/12 17:19
jaykle:因為這種車禍糾紛很容易變成羅生門導致各說各話~有警察來 02/12 17:20
jaykle:至少一方面可以當人證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協助不懂的雙方釐清 02/12 17:20
jaykle:除非當下兩造當事人合意承諾丟下幾千元了事~不然都叫警察 02/12 17:21
TainakaRitsu:那當時沒叫警察的話 事後要怎麼處理啊? 02/12 18:32
sneak: 後方肇逃無誤 https://muxiv.com 08/12 22:42
sneak: 根據說詞B車肇逃~而你 https://daxiv.com 09/15 06:00
sneak: 誰擦傷?? https://noxiv.com 11/07 03:46
sneak: 除非當下兩造當事人合意 https://muxiv.com 12/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