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myblog.yahoo.com/jw!W_SEQDGLERneuAKxbQWlObzXqLXY/article?mid=1587 關於政府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六十九條一項 "他人非經機關准許及監製,不得再複製" 向民間收取授權費 我認為他與第一條"為保存及活用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發揚多元文化" 的立法目的,有所出路 想請教,文化資產保護法的六十九條一項的立法目的 以及這項法條是否有違憲?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7.208
Eventis:會不會違憲被機關搶一次然後找個好律師一路爭訟到脫褲子後 02/10 23:51
Eventis:丟進大法官就知結果;不過這是個好問題,連釋憲標的都不好選 02/1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