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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家中有爺爺奶奶 母親 以及弟弟 父親前陣子因病去世 留下一筆龐大債務 就我所知應該是積欠銀行的...以貸款還貸款 男友母親並未辦理拋棄繼承 1.所以現在是母親男友及弟弟三人繼承 而長輩不用負擔嗎 如果我們結婚後 2.如果發生了不幸..但 妻子還有能力賺錢 是否還需要負擔? 3.如果以後我們的小孩想繼承我的財產 但想拋棄繼承先生的債務 這樣法律上是否 可以分開算? 最大的點是在於...我怕結婚後 小孩子會繼承到夫家的龐大債務..因為目前看來 應該是還不完了 想請問各位 要怎麼樣採取對我跟小孩最有保障的途徑? 婚前要定下任何相關的契約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98.25
yuusnow:1.前陣子那到底是什麼時候過世? 2.有人拋棄嗎? 02/15 00:19
yuusnow:3.男友OR他母親OR弟弟有幫父親做保嗎? 以上問題都搞清楚 02/15 00:20
yuusnow:才能繼續。 那個前陣子的確切時間會影響回答。 02/15 00:21
yuusnow:拋棄繼承在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本案如無特殊應該是自 02/15 00:22
yuusnow:被繼承人(男友父親)死亡時開始起算,如尚在三個月內請盡速 02/15 00:22
yuusnow:辦理拋棄繼承,假使已超過三個月,則看是何時過世,98年6 02/15 00:23
yuusnow:月以後過世的,繼承人就其所繼承之遺產負清償責任,如果沒 02/15 00:23
yuusnow:繼承到遺產就不用還錢。 唯須注意是否有當保證人,這部分 02/15 00:24
yuusnow:就不在此所討論的繼承內(如有當父親保人那是另一種關係) 02/15 00:25
yuusnow:現在已是限定繼承,不會債留子孫。你的小孩不會繼承到債務 02/15 00:26
vivienleigh:非常感謝回答 已經過三個月期限了也無人拋棄 但是在 02/15 19:53
vivienleigh:98年6月之後發生的 並且男友本身應該不是保人 02/15 19:54
sneak: 現在已是限定繼承,不會 https://noxiv.com 08/12 22:42
sneak: 月以後過世的,繼承人就 https://daxiv.com 09/15 06:00
sneak: //daxiv.com 11/07 03:47
sneak: https://daxiv.com 11/07 03:47
sneak: 月以後過世的,繼承人就 https://daxiv.com 12/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