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antomli:不用被嚇到,309不是文字獄,依來文所述尚無適用餘地~ 02/16 10:21
推 yuusnow:說手錶是垃圾沒有309..... 02/16 10:23
推 Cidas:不需要理他 02/16 10:31
→ FZ200:他應該是指"傻了阿"這句話汙辱他! 這樣會被告成嗎? 02/16 10:31
→ FZ200:但我其實是想表達傻了才跟你換~ 他覺得我罵他傻吧@@ 02/16 10:32
→ FZ200:說今天下午一點錢不賠他三萬 就要告我了@@ 02/16 10:32
推 phantomli:不值、垃圾、傻了~都一樣受意見自由的基本權保障。 02/16 10:45
→ phantomli:再強調一次:不。用。理。他。 02/16 11:10
推 ilgsu:你唯一須要擔心的僅有跑法院的麻煩...看你覺得麻煩>3萬或麻 02/16 11:13
→ ilgsu:煩<3萬,請依此自行決定要不要和解 02/16 11:14
→ FZ200:上面是他跟我說的問與答~ 我想就只能給他告了~~ 02/16 11:33
→ FZ200:當學個經驗也好~~謝謝各位~ 我會加油的@@ 02/16 11:34
※ 編輯: FZ200 來自: 61.31.229.83 (02/16 11:38)
→ depravity:她恐嚇取財還比較有機會 XD 02/16 12:08
推 Powar:給他告 頂多跑個警局+地檢署2次 可以不用花3萬 02/16 12:57
推 cawba:直接在網頁回他說要告他恐嚇取財 保證他立刻消失 XD 02/16 13:14
推 bencheming:看起來不構成309 也沒有感覺到有非人格的評價.. 02/16 13:38
→ bencheming:如果這樣告會構成309.. 那真的有點科科.. 02/16 13:39
推 cherriceadd:這樣也309,太瞎了~ 02/16 13:45
→ nel624:不用理他~~ 02/16 13:56
→ season002:這種不知道是新聞看多了還是以前成功過一次,食髓知味 02/16 14:49
→ season002:反正你就抱著看戲的心態看看他怎麼糗吧 02/16 14:49
推 ChrisBear:不太可能構成309 02/16 20:33
推 jaykle:檢察官會受理~但告不成~只是那個人會被罵浪費訴訟資源 02/16 20:38
推 duck78803139:你就當是去見習一下如何做筆錄~覺得你只是剛好被釣到 02/17 01:25
推 smilelover: 推 depravity:她恐嚇取財還比較有機會 XD XD 02/17 02:54
推 smilelover: 剛去看留言 看到警局"備案" 我笑了 XD 02/17 03:00
→ nel624:看到樓上~~嗯...點頭微笑 呵~ 02/17 08:21
推 smilelover:看到樓上~~嗯...你和另一位 會到派出所做筆錄的 呵~ 02/17 16:00
→ smilelover: 你和bluebe 02/17 16:03
推 depravity:看到樓上 嗯 看不懂了 QQ 02/17 21:38
推 season002:點進去看了,被老師打傷跟這件根本兩回事,果然是.科科 02/17 22:11
推 smilelover: d大 就我要去告1624跟bluebe啦 呵呵 ^_^ 02/18 02:49
推 tamotora:推depravity:她恐嚇取財還比較有機會。 02/18 04:15
→ nel624:想知道某s為何要告我的原委 可以去看國考版第16067篇 02/21 13:50
推 HermanWang:台瑞啊XDDDDDDDDDDDDD 素養真高XDDDDDDDD 02/22 00:21
推 chiuin:讓他告XDDDDDDDDDD理論上一定會不起訴的 02/2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