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encheming:他是"回"公告文,並非以公告發文... 02/22 09:22
→ bencheming:依規定這個處分會有問題的... 如果不能回公告應該在板 02/22 09:24
→ bencheming:規上修正才是. 不然會有適用性的問題 02/22 09:26
→ bencheming:請參考他板板規公告文規定後制定合宜的板規好嗎? 02/22 09:33
噓 Irna:噓1F 這裡是法律版 你不知道"類推適用"跟"目的性限縮解釋"齁 02/22 20:24
推 Irna: 擴張 02/22 22:10
→ snowtoya:不過我覺得刑法(水桶)應該不能用類推適用 02/22 22:55
→ bencheming:不是..有的板是可以回公告文的,有的板不行,所以在版 02/22 23:12
→ bencheming:規上面會寫明"非版主不得發公告文,也不能"回"公告文" 02/22 23:14
→ bencheming:但是strtool被水桶是"回覆"公告文的動作,非該條的範圍 02/22 23:15
→ bencheming:這篇公告理由會怪怪的,所以最好在板規上加上不能"回" 02/22 23:16
→ bencheming:公告文 02/22 23:16
推 bencheming: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刑法是不得類推適用的.. 02/22 23:23
→ bencheming:不過這是BBS...不用這麼考究就是了.. 02/22 23:23
推 Irna:條文有限 現象無窮 所以還有技術性解釋解套 02/22 23:31
→ bencheming:當然樓上要像德國人這麼喜歡例外說的話...也是可以啦:D 02/22 23:39
→ Irna:當事人的文章確實是以公告為題PO在版上了:D 02/22 23:43
→ Irna:著重在<"回"公告文>的部分 也是技巧性的在解釋板規 02/22 23:45
→ bencheming:沒什麼技巧不技巧... 的確會明文規定不能回公告文呀.. 02/23 00:07
→ bencheming:拿指標性的其他版版規來看.. 這是有明文規定的 02/23 00:08
→ bencheming:有的板回公告文是不犯版規的...如此而已 02/23 00:10
→ bencheming:畢竟"回公告文"和"發公告文"就是兩種不同的動作,所以 02/23 00:12
→ bencheming:在眾板板歸才會分別訂定出來. 沒什麼技巧..如此而已 02/23 00:12
→ Irna:強調"回文" 不過是鑽漏洞、硬凹而已 板規已經用"僅"限縮了 02/23 00:15
→ bencheming:....樓下不用再回同質重合或吸收關係了謝謝~:P 02/23 00:16
→ bencheming:的確很多版非版主不能發公告文 本來就是這樣 02/23 00:21
→ bencheming:重點是在"行為"... 誰跟你硬凹? 02/23 00:22
→ bencheming:真的要照這樣那以後再多幾個strtool去申訴我看就大亂了 02/23 00:22
→ Irna:啊就很明顯犯板規啦~~~ 02/23 00:24
→ Irna:什麼"指標性的其他版版規"也是令人傻眼 外國人在本國犯罪 02/23 00:24
→ Irna:當用本國法還是外國法 這不用說也知道要適用哪個 02/23 00:24
→ bencheming:請參照大多PTT版的板規..不用去參照巴哈(外國).. 02/23 00:26
→ bencheming:我建議於版規中修正或明定"不可回覆公告文"此項 02/23 00:29
→ bencheming:以免類似此例會有爭議。 02/23 00:30
→ bencheming:(參照八卦版規第九條 鬧版 ) 02/23 00:31
→ smilelover: 若照 bencheming的說法 我可以用(假公告)來發文嗎? XD 02/24 00:25
→ snowtoya:回公告跟發公告是兩回事,PTT現在的系統已是直接禁止非板 02/24 21:00
→ snowtoya:主的使用者不能使用[公告]標題,但未規定不能回覆,所以 02/24 21:02
→ snowtoya:至少在PTT站方的立場來看,這兩者是不同的。不管是類推適 02/24 21:03
→ snowtoya:用或是目的性擴張很可能都會有問題 02/24 21:03
→ snowtoya:更正:禁止非板主使用者已[公告]標題發文 02/24 21:03
→ snowtoya: 以 02/24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