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找勞工局或律師。 02/23 16:23
→ phantomli:這要個案判斷,在法院判出來之前沒有固定的界線~ 02/23 16:48
推 depravity:老闆做法幾乎都是先用再說 告輸再給就好了 XD 02/23 17:39
推 maniaque:老闆要舉證花了多少人力,或者是印表機維修花多少錢... 02/23 18:02
推 ilgsu:這個的術語就叫做不確定法律概念。僅法官或判例可以給你答案 02/23 23:31
→ maniaque:用比例原則可以作為參考..... 02/24 00:30
→ Eventis:法院多會守在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非以其他管理手段 02/24 09:14
→ Eventis:而無法達成目的,不能期待勞動關係繼續存續而言. 02/24 09:15
→ Eventis:實際上的界限還是很難界定,需要個案判定. 02/24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