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 我目前在公司已經服務了1年4個月, 最近人事告之我我特休假可以放2天, 但是勞基法規定是做滿一年就可以有7天的假, 我在之前的公司做滿一年,是立刻就有7天的特休假, 我公司的算法是 7天假/12個月= 1個月可放0.58天的假, 所以我是扣掉第1年,剩下的4個月去乘0.58天,所以可放2天特休, 請問公司這樣計算特休,有沒有違法呢? 還是說是我前公司特休給得比較大方,現在這公司的特休才是正常的? -- 我是一位調酒師, 會調三杯酒, 第一杯初戀,加了哈密瓜,又香又甜,讓你夢尋佳人, 第二杯前女友,加了橄欖,苦中帶澀,讓你難以忘懷, 第三杯前妻,加了大茴香,辛辣刺鼻,讓你退避三舍, 先生,你想點那杯酒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3.215
sindyevil:滿一年就七天,先跟人事確認是否有誤,依比例算常理會用在 02/24 13:35
sindyevil:未滿一年前的特休計算.(未滿一年無特休,但少數公司會給) 02/24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