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cya:避免關說、避免人身安全之干擾。您覺得不合理的理由是? 02/25 18:20
→ souldragon:樓上 4,5行不就說了 02/25 18:30
→ souldragon:且保密為什還是會被人知道?不怕權貴關說報復怕小民? 02/25 18:32
→ souldragon:行政法院和二審終結的案子有沒有保密?差別在哪裡? 02/25 18:33
推 phantomli:二審的再審也是保密分案,另外,一二審的評議程序也是不 02/25 21:34
→ phantomli:公開,要在同一基準比較比較有意義。 02/25 21:34
→ phantomli:另外一二審之所以不保密,不是不做,是做了沒有意義,因 02/25 21:36
→ phantomli:為一開庭審理,就會知道承審法官,二審終結的案件,也因 02/25 21:37
→ phantomli:為二審是事實審兼法律審,而非單純為終審機關。 02/25 21:38
推 hcya:一二審要開庭不可能保密,只有三審有可能,事物本質不同的東 02/25 22:52
→ hcya:西拿來相比(像4、5行的論述這樣)不能叫「理由」吧~ 02/25 22:52
→ cailin:實在很難接受避免關說、避免人身安全之干擾這樣的理由 02/25 23:56
推 phantomli:其實換個角度想,當一個制度是在保護沒有能力跟管道去進 02/26 01:55
→ phantomli:行關說或干擾的普通小老百姓時,這個制度是不是跟聯考一 02/26 01:56
→ phantomli:樣,雖然古老,但最起碼比較公平~ 02/26 01:56
→ souldragon:楊仁壽自己說還是有人來關說 不是保密嗎?太奇怪了吧 02/26 09:17
→ souldragon:再來 三審法官匿名是否會促成隨意判?自己不用負責任? 02/26 09:18
→ souldragon:例如動不動就發回更審 一二審也不知到底是那位發回的 02/26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