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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bram (另一種孤獨)》之銘言: 甲欠乙10萬元,但對丙則有8萬元債權。乙向甲催討未果,丙為乙之好友, 故代甲清償8萬元之債務。請問: 甲得否以丙未得其同意為由,否認該清償對甲之效力? 丙得否以民法第310條第三款抗辯,甲於受利益限度內,有清償效力? 謝謝推文回答的各位。<(_ _)> 但我延伸出了另外的問題,推文中提到,用311第三人清償比較簡單。 按照條文來說,因為第三人清償無損債權人利益,所以原則上都有效。 然而這所謂的有效,應該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債務消滅的效力, 以前開案例中而言,若丙為第三人,則其代甲向乙所為清償, 在清償限度內自然發生消滅甲乙間債務的效力。 但是問題來了,甲丙間債權的部分呢?是得當然抵消, 還是甲有權請求丙依原債清償, 而丙則必須另依179請求返還其代為清償範圍內利益? 若丙不得主張當然抵消做為拒絕清償抗辯的話, 那丙向乙清償時主張310第三款,(亦即無債權人同意下向第三人清償) 法律關係不會比較簡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15.28 ※ 編輯: Libram 來自: 220.132.215.28 (02/29 22:16)
phantomli:丙向乙清償何以符合310條第3款,債權人甲所受之利益從何 03/01 00:02
phantomli:而來。甲丙間的契約關係,與甲乙間的契約關係各自獨立, 03/01 00:04
phantomli:只有在符合抵銷要件的情況下,會因為這個特殊規定而發生 03/01 00:04
phantomli:二個債權債務關係互抵而消滅的作用。除此之外,要把這二 03/01 00:05
phantomli:個分開看。我原文推文底下說的利害關係說錯,也是我把這 03/01 00:06
phantomli:二個搞在一起,但其實不對,債之相對性,與契約以外之人 03/01 00:06
phantomli:無關。走310條第3款會找不到施力點~ 03/01 00:07
Libram:丙以代甲清償意思向乙清償,乙亦明知而受之,甲對乙的債務 03/01 10:14
Libram:就減少了,這不就是甲所受的利益嗎? 03/01 10:14
phantomli:如果以甲丙間的債務來看,丙應向債權人甲清償,向非債權 03/01 10:17
phantomli:人的乙清償,才是310的向第三人清償,此時要考慮的是, 03/01 10:17
phantomli:向第三人的清償方式,在這個契約關係中對債權人有無利益 03/01 10:18
phantomli:。 03/01 10:18
phantomli:在甲乙間的債務關係中,非屬契約當事人的丙,以替債務人 03/01 10:19
phantomli:甲清償之意思,而向債權人乙為清償,這裡走的是311的第 03/01 10:19
phantomli:三人清償。同樣的,該第三人是否具有利益關係,要就甲乙 03/01 10:20
phantomli:間的債務關係中,丙是否具有利害關係(例如保證人)。 03/01 10:20
phantomli:現實上的利益關係,不屬於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要把契約拆 03/01 10:21
phantomli:開看,另外,原PO心裡想得其實應該是311,不是310。 03/01 10:22
Libram:你講的我都同意啊,但是我實在不懂,為什麼丙向乙清償不能 03/01 10:23
Libram:走310,甲丙間債務,乙就算第三人,丙向乙清償不就是向第三 03/01 10:24
Libram:人清償嗎?而若甲因為丙對乙之清償,也可減少債務負擔, 03/01 10:24
Libram:也就是受有利益啊,那310第三款不能適用的原因我還是不懂呢 03/01 10:25
phantomli:因為從甲丙間的債務契約,看不出來丙向乙清償,甲有何利 03/01 10:29
phantomli:益(請把甲乙間的債務關係遮掉~),這裡是「向第三人清 03/01 10:30
phantomli:償」還是「第三人清償」,要看丙在「清償誰的債務」~ 03/01 10:31
Libram:喔~~好的,我瞭解了!感謝你的解答!:D 03/01 10:34
sneak: D https://noxiv.com 08/12 22:44
sneak: 向第三人的清償方式,在 https://daxiv.com 09/15 06:01
sneak: 你講的我都同意啊,但是 https://noxiv.com 11/07 03:51
sneak: 償」還是「第三人清償」 http://yofuk.com 12/3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