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usnow:你叔叔是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嗎? 不是的話何必養他? 03/01 20:09
不是 所以沒必要養? 我是指法律部分
→ yuusnow:你父親除非透過法院,否則他不能"強制"你姑姑們養祖母,他 03/01 20:10
→ yuusnow:可以告知你姑姑們,但姑姑們不願意就是不願意,要透過法院 03/01 20:11
→ yuusnow:才能有強制力。 是說既然有遺產,那不就代表他們有錢? 03/01 20:12
→ yuusnow:那就用他自己的錢養他們自己不就好了.... 03/01 20:12
繼承遺產這部分是因為 祖母有一間房子 但是那間幾乎都是我父親賺來的
但現在打算過寄給4人 或是父親與叔叔2人
還說以後一樣是我的
我想說應該2個姑姑會先有權力繼承吧?
※ 編輯: rxhivzero 來自: 118.171.73.7 (03/01 20:35)
→ yuusnow:你爸本來就沒義務要養你叔叔= = 他好手好腳自己不會養自己 03/01 23:21
→ yuusnow:你祖母還沒死,不算遺產,就算你祖母真的走了,依法是要平 03/01 23:21
→ yuusnow:分,你的姑姑們當然是有繼承權的,這是指普通情況下。 03/01 23:22
→ yuusnow:到時候或許有機會可以打借名登記之類的訴訟,但是不一定贏 03/01 23:23
→ yuusnow:而且也是一筆花費,所以要嘛1.祖母還活著就先過給你父親 03/01 23:24
→ yuusnow:不要過給叔叔,如果你叔叔走的時候已經沒有父母OR兄弟姊妹 03/01 23:25
→ yuusnow:還活著且未婚未生子,那他的遺產就歸國家了,你不是你叔叔 03/01 23:26
→ yuusnow:的繼承人,所以他翹了也不會是你的。 這類問題其實都還有 03/01 23:27
→ yuusnow:解決的方法,但往往當事人(你父親)不願意撕破臉而選擇隱忍 03/01 23:27
→ yuusnow:那你也無從置喙,所以重點是你父親的態度及想法。 03/01 23:28
了解 原本是我爸還願意以後照顧叔叔
但是不滿祖母要把財產分給一輩子給人照顧的叔叔
何況大部分都是他賺來的錢買的
但是祖母堅持覺得要分給叔叔
所以才會吵起來
看來還是 財產分就分不要照顧他就好
畢竟我爸身體不好 大概比叔叔早1X年去世吧...
我會問也是考慮到我未來有負擔的可能性
如果連財產都沒有 我實在照顧不下去我叔叔
PS 他好手好腳 應該有憂鬱症之類的
但祖母不讓他去看病 不然應該也有個補貼
哀....
※ 編輯: rxhivzero 來自: 118.171.73.7 (03/01 23:55)
推 depravity:跟妳說個好消息 憂鬱症除非是職業病 不然沒補助 XDDD 03/01 23:59
→ rxhivzero:是哦 這個我爸說的 我還以為有哩 03/02 00:03
→ rxhivzero: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沒有電腦也沒電視 就窩在房間裡面 03/02 00:05
→ rxhivzero:偶爾出來買個煙 居然可以過3X年 真的是很誇張... 03/02 00:06
→ sindyevil:這要看你父親的決定,但你可以先跟他說明相關規定,包含日 03/02 09:30
→ sindyevil:後對祖母的扶養照顧費用和可能的遺產事務. 03/02 09:30
→ sindyevil:另外如果令叔未婚或未有子女者,令尊對其弟可能仍有扶養 03/02 09:32
→ sindyevil:義務,只是目前順位排在家長(令祖母?)後. 03/02 09:34
→ sindyevil:也許你們家需要先開個會議討論下這件事情或者等事情出來 03/02 09:36
→ sindyevil:後再讓它自然發展,生命會找到出路的. 03/02 09:36
推 javabird:請問為何原po不會是他叔叔的繼承人?如果叔叔死時他父親也 03/02 14:16
→ javabird:不在了,他不能代位繼承嗎? 但是我媽媽有位舅舅也是未婚無 03/02 14:17
→ javabird:子女,結果他死了土地持分就分了一部份到我媽兄弟姊妹名下 03/02 14:18
推 javabird:,連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都有,越弄越複雜,那塊地最後大概會 03/02 14:19
→ javabird:充公? 03/02 14:19
→ yuusnow:代位繼承只有"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以代位,原PO 03/02 15:14
→ yuusnow:並非他叔叔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不能代位。 03/02 15:16
→ yuusnow:而j版友你可能對上一代的關係不甚清楚,因為繼承還有再轉 03/02 15:23
→ yuusnow:繼承等等問題,並且誰先死亡也會影響何者能繼承,相信你舅 03/02 15:24
→ yuusnow:公(應該是吧? 你說是媽媽的舅舅)過世後的土地何者能繼承 03/02 15:25
→ yuusnow:你並不清楚,所以就此論斷是你母親代位繼承她舅舅的遺產 03/02 15:25
→ yuusnow:是很不精準的~~ 通常侄子女、外甥子女如繼承其舅OR姨OR姑 03/02 15:27
→ yuusnow:的遺產絕大多數都是再轉繼承~~ 少部分是遺贈等等~~ 03/02 15:28
→ sindyevil:姑/叔/舅無配偶或尊&卑直系血親下,會由被繼承人(死者)的 03/02 15:39
→ sindyevil:兄弟姊妹(還活著的)繼承其遺產,姪(外甥)子女這時不能進 03/02 15:41
→ sindyevil:場參與分配,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遺贈或其他約定設定. 03/02 15:42
推 javabird:因為我外婆已經過逝了,所以變成我媽及其兄弟姊妹繼承不是 03/02 21:04
→ javabird:嗎?何謂轉繼承呢?其實我也不太清楚詳情,因為舅公去逝也幾 03/02 21:05
→ javabird:年了,那土地的持份中有位遠親欠錢持份被拍賣,有人拍到,但 03/02 21:06
→ javabird:依法我媽他們有優先認購權,所以通知寄到我家來,我媽才知 03/02 21:07
→ javabird:道原來我外婆那邊也有老祖宗留下的土地.啊!想到,也有可能 03/02 21:08
→ javabird:是代位繼承我外婆名下的持份.總之那地也不知多大,幾十個 03/02 21:09
→ javabird:人的名字,但也能拍得出去,真想不透! 03/02 21:09
推 javabird:再問清楚一點,所以如果我未婚無子女,我死時我的兄弟姊妹 03/02 21:14
→ javabird:父母親都不在了,那麼我的甥姪輩都不能繼承我的遺產嗎? 03/02 21:15
推 maniaque:民法寫的很清楚,若無四個順位,且無遺囑,就收歸國有.... 03/02 21:18
→ yuusnow:民法規定的很清楚,繼承除配偶之外,有下列四順位: 03/03 10:48
→ yuusnow: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如被繼 03/03 10:48
→ yuusnow:承人死亡時無此四順位繼承人,以及未留遺囑,則歸國有。 03/03 10:49
→ yuusnow:而代位繼承我已經說過,僅限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有資 03/03 10:49
→ yuusnow:格代位,再轉繼承不是法律用語,而是指轉一手的一種繼承, 03/03 10:50
→ yuusnow:例如:你舅公先於你外婆過世,舅公無配偶及第一、二順位繼 03/03 10:51
→ yuusnow:承人,則此時你外婆以第三順位兄弟姐妹去繼承你舅公的遺產 03/03 10:52
→ yuusnow:之後你外婆過世,則你外公and你媽以及你舅舅.阿姨再繼承你 03/03 10:52
→ yuusnow:外婆的遺產,而有時候像你所說的那種祖產,經過幾代後已經 03/03 10:53
→ yuusnow:變成幾十甚至幾百個人共同持有,所以有人不想去辦繼承登記 03/03 10:53
→ yuusnow:等到你媽終於要登記時,她跟原先登記的持有人(舅公)其實並 03/03 10:54
→ yuusnow:無直接繼承關係,而是因為"再轉"(舅公→外婆→母親)繼承 03/03 10:55
→ yuusnow:才會取得,通常甥侄子女繼承大多數是屬於這一種,也就是先 03/03 10:55
→ yuusnow:經過自己的父or母繼承後,再由自己繼承叔.伯.舅.姨.姑的遺 03/03 10:57
→ yuusnow:產,這類型通常是在父母與其兄弟姐妹過世時間相近或是都過 03/03 10:58
→ yuusnow:世很久但未辦繼承登記,這兩種從帳面上看會覺得好像是由甥 03/03 10:58
→ yuusnow:侄子女去繼承其伯叔姑舅姨的遺產,實際上不然,是已經轉過 03/03 10:59
→ yuusnow:其父母那一輩才被繼承的。 另外台灣不像外國有無限順位, 03/03 11:00
→ yuusnow:才會有那種在孤兒院長大然後有一天突然有個律師來說:你的 03/03 11:00
→ yuusnow:XX的XX的XX的....(略) 過世了,這些遺產都是你繼承了。 03/03 11:02
→ generally:是說你也沒有義務照顧叔叔 03/03 14:06
推 javabird:感謝大大詳盡的解釋,我終於弄懂了,代位只限第一順位的繼 03/03 14:19
→ javabird:承人. 所以那塊地大家都沒去辦什麼手續,最終可能充公被拍 03/03 14:20
→ javabird:賣,難怪現在有人要去買. 03/03 14:20
→ yuusnow:沒辦啥手續不代表會被充公..... 充公也不一定會被拍賣... 03/0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