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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年間我與他人發生交通意外 對方是直行車,我未依二段式左轉 我被他撞上,事後備案 因未依二段左轉我自知有錯,所以對方修車的費用我全負責 對方的車修了一萬三,我自己的車也修了一萬左右 今天與對方談和解,對方說因年間他無法上班 右腳腫起來,有去醫院照X光無大礙,有內傷,吃中藥和針灸,右腳腫起來 醫藥費用加上他無法工作,對方向我要求兩萬。 請問合理嗎?小弟我第一次處理車禍事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08.166
depravity:很便宜很佛心 過失傷害 光刑事要易科罰金就不只這了 03/03 23:35
depravity:何況民事賠償還得另外算 03/03 23:35
bencheming:不算多... 03/03 23:36
bencheming:對方是好人,如果你心裡預設認為不合理那就糟了... 03/03 23:36
Beijingman:便宜啊,誰叫你不守交通規則,怪我囉 03/03 23:36
ForgerEames:怪我囉"XDDDDD 03/05 17:07
loveloser:才多要7000是我就付了 03/05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