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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sokk (世紀初的魔術師)》之銘言: : 剛好看到最近美牛的議題的新聞 : 其中似乎有提到"因為沒有證據證明食用瘦肉精對人體有害" : (大概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子,沒錯吧?) : 印象中(不知道在那看過,還是我記錯了) : 是不是食品還是藥物之類的管理法 : 是採"有罪推定原則" : 也就是說"你本身要提出這東西是無害的證明 : 否則就當它是有害的 : " : 想請問的是,台灣有這種法條嗎? : ("這種法條"指的是上面標紅色部份的,剛沒說清楚..抱歉) : 還是我記錯了.... : 在本版及生活法律版有"/過 推定 有(無) 罪" : 謝謝 像這種食品添加物,並不在於讓食品可食用,只是讓食品可以運用的範圍變大, 例如防腐劑可以增加食品保存期 例如色素可以增加食品色澤 例如香精可以增加食品味道 總得來說,食品沒有這些添加物也是可以食用,如果要添加這些東西,如果連自 己都不確定安不安全,就添加在食品上,所以當然法律會做如此規範。 換個觀念想 新藥物若未進行動物乃至人體實驗,確定它的藥效可以治病而不會傷身也才會上市,如果 未能確定藥有效且不傷害人體,不核准上市亦可。 總而言之,不管是有害推定或無害推定,食品及藥品採取的是核准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kusokk:所以以瘦肉精來講的,也是核準過就可以了,是這個意思嗎? 03/06 19:51
kusokk:會想問這個問題,好像是毒奶事件有提到過,不過我記不太清 03/06 19:52
kusokk:楚了,謝謝你的說明 03/06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