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nhorse (小草)
看板LAW
標題[新聞] 「在廁所」沒聽到!婦按鈴4分鐘 罰6千
時間Tue Mar 6 21:15:43 2012
只是按門鈴,竟吃上官司!家住新北市深坑的一名王姓婦人,代替擔任主委的丈夫,向2
樓住戶催繳管理費,上門按鈴,當時對方在屋內大喊,自己在上廁所,王姓婦人沒聽到,
持續按了4分鐘,蔡姓住戶氣的報警,最後法官認為婦人按電鈴時間太長,已經妨害鄰居
安寧,違反社維法,裁定罰鍰6000元。
就是這個電鈴聲,持續響了4分鐘,讓按鈴王姓婦人吃上官司,得罰緩6000元。附近住戶
:「我有跟她講,說我們來幫你出。」
同棟大樓的住戶,有人聲援7樓的王姓婦人,因為住2樓的蔡姓男子,認為自己既沒有使用
電梯,也沒有使用地下室,說什麼都不繳管理費,一欠就是21個月,總金額12600元,身
為大樓主委的妻子,在去年8月,再次下樓催繳。
但當時蔡姓男子在屋內大喊,說自己在上廁所,但王姓婦人沒聽到,持續按電鈴長達4分
鐘,氣的上完廁所後,出家門破口大罵,還報警處理,最後法官認為,王姓婦人此舉已經
違反社維法,裁定她得罰緩6000元。
大樓主委張姓男子:「你在確不確認對方裡面有沒有人,或是電鈴有沒有壞掉,你還是強
制要按,或是大家以後在按電鈴的時間要讀秒?」
不服判決,王姓婦人提出抗告卻遭到駁回,不但對方積欠的管理費收不回來,還得多繳
6000元的罰鍰。
http://tw.news.yahoo.com/%E5%9C%A8%E5%BB%81%E6%89%80-%E6%B2%92%E8%81%BD%E5%88%
B0-%E5%A9%A6%E6%8C%89%E9%88%B44%E5%88%86%E9%90%98-%E7%BD%B06%E5%8D%83-04143223
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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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terpirse:就算裡面有人也有可能臥病在床無法開門,這樣連按四分 03/08 18:48
→ enterpirse:鐘,判罰很合理;積欠管理費是一回事,可以循法律程序 03/08 18:48
→ enterpirse:追討。 03/08 18:48
推 sachom: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婦人會承認自己按多久? 03/10 09:41
→ sachom:我以為會說:「哪有!我才按一下下!哪可能按四分鐘!」 03/10 09:41
→ sachom:還是原告連這方面都有錄音錄影的證據? 03/1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