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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有朋友被黑道恐嚇,確認是跟黑道有掛勾的某A所指使, 於是在論壇中將此人仗著黑道勢力脅迫他人的行為、 某A先前與別人的糾紛等事項寫在上面, 後來已將文章刪除, 但仍被對方看到並備份告他毀謗, 被恐嚇當時有錄影錄音可作證據, 可是其他描述的部分就比較薄弱。 問題: 1.偵查庭是否有必要請律師 2.像這種情形被起訴的機會大嗎? 3.是不是在第一次偵查庭時就先承認犯行,會比較不容易被起訴? (雖然大部分都有證據,可是還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希望高手替我朋友解惑一下,麻煩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41.79
depravity:3承認犯行 不起訴 這是啥鬼?? 03/07 20:23
maniaque:原PO第一行有確實證明嘛?? 不能隨便把兩件事情扯在一起 03/07 20:25
finhisky:如果沒辦法證明黑道跟某A的關係,PO文說黑道跟某A有關係, 03/07 22:40
finhisky:可能構成犯罪,但證明的程度不用到百分之百,合理推論懷 03/07 22:40
finhisky:疑即可。 建議將證據給檢察官看,問檢察官是否成罪,成罪 03/07 22:41
finhisky:在跟告訴人談和解。 03/07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