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gull (小夏)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戶籍謄本
時間Thu Mar 8 01:37:00 2012
※ 引述《chunurse (檀香木)》之銘言:
: 因為我不知道這個問題該去哪裡問
: 朋友說可以來法律版問
: 我想問的事~關於戶籍謄本省略記事這部分
: 可不可以要求只省略婚姻這部分
: 還是省略就是全部的記事都省略?
: 謝謝~
你去申請的時候他只會問你要不要省略
不會問你要省略哪些事情
所以應該是不可以
我猜電腦只能讓他點選選擇是否省略
不可能讓他編輯
小小的委任人員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權力
因此推斷應該是不可以
不然你去申請的時候可以要求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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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maniaque:呵...要是可以挑著省略,那就很好玩嘍..... 03/08 01:39
的確
這樣已婚或離過婚都可以拿這張去宣稱自己沒有婚姻記錄
而且說真的
小小委任人員怎麼可能有編輯資料的權力
※ 編輯: newgull 來自: 223.140.92.217 (03/08 02:11)
→ sindyevil:部分省略就會構成隱匿,這樣以後紛爭無窮. 03/08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