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實在完全沒有辦法分辨這兩個哪裡不一樣 當然法律上用語在那邊講的模模糊糊的 但把他們兩個把他弄成白話的話 又根本就是一樣的東西 想請教先進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客觀未遂理論:=馬後炮理論 亦即以結果來判定當時有無普通未遂 ex:我拿槍殺他 但因為槍管歪了 所以沒殺到他 以客觀未遂理論:無罪 因為已狀況來說 就是沒辦法殺到人 構成事實欠缺理論:除了因果關係 只要任何構成要件不行 就是不行 簡而言之所謂的構成要件法律用語把他分成主體客體方式狀況 老實說還不都是同一個構成要件 就是"狀況" 所以白話來說,就是:考慮當下狀況,如果沒辦法讓你成功的話 就是無罪啦 (也是馬後砲) 但我不知道那個"因果關係"是怎麼白話解釋... "欠缺因果關係 就可罰" 完全不知所云 先不管那個不知所云的部份的話 基本上這兩個理論是一模一樣的阿 都是在講說當下 的狀況行不行 搞不太清楚哪邊不一樣 懇請指教...(盡量不要講得太文言..我就是因為這兩個部份 書寫的太文言才看不懂...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5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