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rpius1028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戶籍內有他人,過戶需要繳稅40萬?!
時間Sun Mar 11 10:39:53 2012
自用房屋想要辦理過戶手續,但卻被通知需先繳交40萬
理由是因為:多年前,親戚在隔壁蓋房子,於是將戶口遷入我家?!
(據說20年前只要憑著電費帳單,即可遷入)
於是,現在戶口內有多另外三戶人家。
請他們遷出,是否能解決問題?
而且,戶籍內的人去向不明,要如何請他們遷出呢?
或者,該應如何處理,才能順利過戶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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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3.227.169
※ 編輯: scorpius1028 來自: 125.233.227.169 (03/11 10:43)
推 alaric:房屋所有權人跟戶口多少人有關係嗎? 03/11 21:33
推 lostsky93:這我有經驗..拿屋主房契、印章、身分證與戶籍謄本,至 03/12 21:05
→ lostsky93:戶政事務所辦理空戶撤銷,戶政事務所就會發函警局請其通 03/12 21:08
→ lostsky93:知該空戶限期遷出,3個月後未遷出,會強制遷到警察局 03/12 21:09
→ lostsky93:以上是就將去向不明人之戶籍遷出方法 03/12 21:10
推 chihchien:應該是遷到戶政事務所 不是警察局 03/15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