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
Duk1 (牡丹)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告訴人被上訴 遞狀問題
時間
Tue Mar 13 10:34:05 2012
檢座聲請簡判 被告不服 請律師上訴第二審 第一審被告沒請律師 那麼告訴人如要遞交"刑事補充理由狀" 是要透過地檢署遞給原審檢察官? 還是透過地院遞給合議庭審判長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5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