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座聲請簡判 被告不服 請律師上訴第二審 第一審被告沒請律師 那麼告訴人如要遞交"刑事補充理由狀" 是要透過地檢署遞給原審檢察官? 還是透過地院遞給合議庭審判長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5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