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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約知道勞基法規定,但還是想請教達人的意見 公司的規定,並且寫離職單時都要一併簽名才能送件 1.工作未滿一年,或未於一個月前書面提辭呈,,扣薪一個月 2.競業條款,,,離職後不得在同性質公司工作,,,六個月內 我去年四月到職的,因為新工作要求,所以不得已要快點提辭呈,, 本想等滿一年才提,,又有年假(可是公司後來又規定滿一年沒有年假,要隔年才有) 所以禮拜一提了,,,結果公司要求我這幾天交接完即可走人 但這樣一來,,, 我未滿一年,,公司是不是原本就沒有權扣我新水,勞基法有此規定不得 任意扣新,而且我是照公司要求,一個月前書面提出,,是公司自己又要人家快點走人 不要讓我滿一年的 再者什麼競業條款,,我並沒有跟公司有什麼簽約台拿簽約金,而且也不是 高階主管,而且都作這一行,怎麼可能不在同行工作,,公司又沒有要付我 六個月新水,,這個條款是不是一點用也沒有? 以 上,,謝謝大家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5.21
depravity:競業那個沒效 扣薪水的不一定 03/13 20:49
depravity:另外 "預扣" 是指預先扣留對未知(未定)(可能)損害的填補 03/13 20:49
depravity:對已知(已確定發生到期)的那叫抵銷 03/13 20:51
adacha:為何有權扣新水,,? 03/13 20:55
phantomli:如果禮拜一提一個月後離職的辭呈,合於一個月告知以及工 03/13 21:13
phantomli:作滿一年的合約要求,而公司提前要求交接走人,是不會變 03/13 21:13
phantomli:成違約。但如果前面那個時間點就不合於契約規定,就只能 03/13 21:14
phantomli:主張該公司的定期工作契約違約金酌減或其他可以打掉契約 03/13 21:15
phantomli:效力的規定。而競業條款部分,公司未為競業禁止補償的話 03/13 21:16
phantomli:,多半是無效的。 03/13 21:17
adacha:我是4/6到職的,所以3/12提,4/11走,是滿一年的 03/13 21:19
adacha:定期工作契約?又沒有簽約金或什麼的. 03/13 21:20
adacha:公司要求要作滿一年才能離職不然扣新,一點也不合理吧 03/13 21:20
phantomli:不見得不合理,法院目前是有條件承認這種契約的,只是門 03/13 21:53
phantomli:檻不低,目前能成功跨過去大概只有航空公司。 03/13 21:54
phantomli:不過本件目前看來倒是沒這疑慮。原PO佔優~ 03/13 21:55
adacha:好吧,,謝謝您,明天先看公司怎麼說吧 03/13 22:07
sneak: 不見得不合理,法院目前 https://muxiv.com 08/12 22:45
sneak: 效力的規定。而競業條款 https://daxiv.com 09/15 06:03
sneak: 效力的規定。而競業條款 https://noxiv.com 11/07 03:54
sneak: 主張該公司的定期工作契 https://noxiv.com 12/31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