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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是朋友碰到的,想請教各位法律高手,應該如何處理? ---------------------------------------------------------------------------- 當事人甲在約5年前(其表示因事隔久遠,不復記憶), 在網路上買下一件二手名牌(下稱X牌)POLO衫 而後甲因為該件衣服不合穿,只穿過一次就擺在衣櫥裡, 近日,甲整理衣物時決定再將之轉賣,於奇摩拍賣上為某A下標購得 惟某A係專司商標案件之員警,其下標係因其懷疑該件POLO衫係盜版之仿冒品 並於購得該衣後轉交X牌母公司鑑定,並證實該件確為仿冒品,員警A通知甲到案說明。 而該衣原是經由奇摩拍賣自另一位賣家購得,當時賣家為節省下標所需付出的手續費 便要求當事人甲至他處下標(聽當事人說這是網拍常出現的情形) 亦因此甲並無法提出確信為該交易證明之紀錄。 (一)請問甲是否有刑事或民事上責任? (二)請問甲應如何主張其並未對X公司有侵權之行為而不須負侵權責任? (三)若為甲之利益,實務上應如何操作? (不知道這樣的問題適不適合在這邊問,但當事人真的很無奈需要大家幫忙...麻煩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0.221
depravity:就算他能舉證跟誰買的也不會影響他罪的有無 03/14 13:29
depravity:頂多多拖一個下水而已 只有毒品有明定咬出上游可以從寬 03/14 13:30
因為當初當事人買的時候賣家對他表示那是正版的 他也不知道那是仿冒品,這樣欠缺主觀要件,構成要件還會該當嗎?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35)
depravity:她用正板價買的在來說吧 不然主關這點是很難證明的 XD 03/14 13:36
depravity:"因為二手所以便宜"這論點多不被採納 XD 03/14 13:37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38)
phantomli:商標法82條的確需要有「明知為仿冒商品」而販賣的主觀要 03/14 13:37
phantomli:件,但這種容易隨口說出脫罪的話,又無法舉證商品來源具 03/14 13:38
他買的價錢我有問他,他也跟我說忘記了 那針對我的問題,應該要如何處理的部份,請問兩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41)
phantomli:有可信為真貨之合理確信,光憑這點,相當大幅度無法沒事 03/14 13:39
phantomli:。就所見實務處理,由於法定刑不重,多會為附負擔的緩起 03/14 13:40
phantomli:訴或素行良好的緩刑宣告(基本上,就是認為你有罪)~ 03/14 13:40
所以是有罪推定的意思嘛...然後當事人要自證無罪... 他能主張什麼樣有利的部份呢??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43)
phantomli:實質有效的建議(出賣前跟該公司確定為正貨或保留買受紀 03/14 13:42
depravity:或者說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 = 03/14 13:43
phantomli:錄等合理確信根據)已經來不及了,事後處理,只能1.繼續 03/14 13:43
depravity:硬要辯駁可能就從上開重輕處分變成在簡易判決處刑書寫著 03/14 13:43
phantomli:空口白話、否認到底,然後看結果。2.改變說詞,認罪協商 03/14 13:44
phantomli:自己吞下去~ 03/14 13:44
depravity:被告販賣XXX屬實,然其所抗變之言....有違常理,綜觀一 03/14 13:44
phantomli:這條實際上的操作,確實很像有罪推定,但若以證據裁判原 03/14 13:45
depravity:般市價行情與其所稱價格相比差距頗大所言乃因二手云云 03/14 13:45
phantomli:則來說,也不能說他錯,畢竟有販售仿冒品的事實及物證, 03/14 13:45
depravity:誠乃推拖狡辯之詞故求處有期徒刑X月.......之類的 XD 03/14 13:46
phantomli:被告所為辯詞又無其他事證可為真實之證明,這豈不是屍體 03/14 13:47
phantomli:躺在旁邊,手上拿著兇刀說人不是我殺的這樣~法官是人, 03/14 13:47
depravity:當然也是有機會遇到相信的 寫著 被告...涉世未深...觀其 03/14 13:47
phantomli:不是神,綜合全部證據得出心證,就可以裁判了~ 03/14 13:48
depravity:言行尚屬可信...... 得到的是不起訴書 XDDD 03/14 13:48
phantomli:D大說得沒錯,很大程度就取決於承辦人信或不信(本件至 03/14 13:49
depravity:反正很離譜的涉世未深也不是沒看過 XD 03/14 13:49
phantomli:少該員警就不信),之後就看檢察官跟法官了~ 03/14 13:49
depravity:尤其是對帳號問題 不起訴的大都會有這四個字 XDD 03/14 13:50
phantomli:話說回來,如果這件事的當事人不是原PO朋友,抽離你對他 03/14 13:50
phantomli:的認識,這樣的事證、經過、說詞,會否相信其不知~ 03/14 13:51
因為我自己是覺得她很衰... 而且他也的確就只賣了這一件... 因為我本身對於檢警...的印象 = =... 所以我還是會選擇站在行為人這一邊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54)
phantomli:不是想潑冷水,若想朋友無事,請儘量找出對自己有利的其 03/14 13:53
phantomli:他事證,不要只寄望「無罪推定」這點,現在已有不利證據 03/14 13:54
例如哪些呢?? p大可以給點建議嗎??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3:54)
phantomli:要影響心證往無罪那邊走,請努力為自己著想~ 03/14 13:54
phantomli:數量、價格、來源、仿冒商標的擬真度,等等枝微末節的東 03/14 13:56
phantomli:西,能提出說服的都儘量提出,不要想一槌定音,就被告的 03/14 13:57
phantomli:主觀犯意判斷,要靠微小事證慢慢堆砌~ 03/14 13:57
phantomli:原PO也不要一廂情願就選擇站在朋友這邊,這樣你會看不到 03/14 13:57
phantomli:院檢的角度,提出的東西會自己誇大說服力,建議上司法院 03/14 13:58
phantomli:掃一下類似案件的判決書,做為答辯方向的參考~ 03/14 13:59
depravity:有些名牌衣服有自己特定的縫線車工方式 可以從這下手 03/14 13:59
感謝p大跟d大的回應 感謝感謝 我會再跟我朋友說 ※ 編輯: hew262345 來自: 61.60.0.221 (03/14 14:47)
tntprir:如果今是特制的商品..比方說看圖片訂作方面的CASE..像很多 03/14 16:13
tntprir:轉印貼紙.飾品加工..在網路以圖片接CASE..員警說要購買.. 03/14 16:13
tntprir:該賣家去制作..然後賣給該員警.過幾天後,員警以這些違反商 03/14 16:14
tntprir:標法來法辦賣家的情況.... 03/14 16:14
tntprir:因為許多貼紙飾品很多都用打勾的還有外雙C的符號... 03/14 16:15
tntprir:但沒有實品...是以訂單接貨....但加工過程就以犯法了.. 03/14 16:16
tntprir:以上的大的可否幫忙解說這樣的情況是范多重的罪呢? 03/14 16:16
phantomli:客制化(即特別訂製後再抓)會有陷害教唆的問題,已經不 03/14 16:24
phantomli:屬於機會提供型,這種證據現在法院抓很嚴,不能用~ 03/14 16:24
phantomli:但如行為人本即具有侵害商標之犯意,只是內容不特定(但 03/14 16:27
phantomli:都是侵害商標權),這種接單,就會是機會提供型的釣魚, 03/14 16:28
phantomli:抓到就是商標法第81、82條的射程(分別為三年以下、一年 03/14 16:29
phantomli: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一罪一罰,數罪合併定執行刑 03/14 16:30
phantomli:),另外東西要沒收~ 03/14 16:30
sneak: 當然也是有機會遇到相信 https://noxiv.com 08/12 22:45
sneak: "因為二手所以便宜"這 https://daxiv.com 09/15 06:03
sneak: 被告販賣XXX屬實,然 https://noxiv.com 11/07 03:54
sneak: 屬於機會提供型,這種證 https://muxiv.com 12/31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