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關於婚姻無效的部分, 如果男方先請他的友人在結婚證書上簽名, 然後男方、女方及第二個證人才同時在證書上簽名才拿去登記 第一位證人自始至終都沒在場見證雙方簽字,也沒詢問過女方是否有結婚的真意, 純粹是應男方要求事先在證書上充當證人的身分, 請問這種情形下女方是否可以提婚姻無效的訴訟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83.94
alawyer:提之前最好先找律師諮詢清楚,因為可能會涉及刑事問題。 03/18 11:45
maniaque:戶政事務所的人可以插一咖作證.... 03/18 11:52
proletariat: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4款曾為證人者應自行迴避. 03/18 14:39
proletariat:戶政櫃檯:不好意思,我當證人了,不能幫你辦結婚登記. 03/1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