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pravity:沒報警沒得車禍鑑定就是各說各話了 要標準答案 03/19 16:44
→ depravity:只有法院能給 03/19 16:44
→ depravity:因為就算鑑定不出來法官還是得判 XDDD 03/19 16:44
→ kolily:那請問 因為對方撞到我們的車子 我們的確負擔賠償責任嗎? 03/19 16:58
→ yuusnow:你爸有責任就要賠= = 跟誰撞誰無關 03/19 17:00
→ kolily:所以問題在於 現在責任無法釐清? 03/19 17:01
→ yuusnow:沒報警沒鑑定就看法官怎麼判阿 03/19 17:03
→ kolily:不過目前都沒有提告 是採私下和解 但時日的確有點久 應該難 03/19 17:03
→ kolily:採證 警方有過去看 但無筆錄 且無監視器可看 03/19 17:04
推 depravity:問題是現在跟你說怎麼判斷 萬一要上法院 03/19 17:16
→ depravity:你爸就會知道該怎麼說了 所以 真想知道去請教律師吧 03/19 17:16
→ depravity:他拿你錢教你怎麼是應該的 03/19 17:16
→ depravity:不過如果只是幾萬之數建議給錢省事方便 03/19 17:17
推 depravity:不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叉路遇到人車不會贏 03/19 17:20
→ depravity:因為他說 不管號誌怎樣都要讓人先走(人若違規是另回事) 03/19 17:21
→ kaky:機車撞汽車跟車讓人先走的關係? 是說人跟機車分開算嘛 03/20 02:21
噓 depravity:要禮讓行人那有人在過馬路理論上妳爸的車該停著 XDDD 03/20 02:29
→ depravity: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沒弄懂就不要上路很危險好嗎 03/20 02:30
→ kaky:機車撞汽車,機車摔倒壓到路旁行人,汽車應該停著讓行人??? 03/20 03:30
→ kolily:我爸爸是在大巷道 歐巴桑是還沒出巷口的樣子 她在小巷道內 03/20 08:35
→ kolily:機車是向歐巴桑要出來的地方壓下去 我爸的車身已經過小巷道 03/20 08:36
→ kolily:2/3 03/20 08:36
※ 編輯: kolily 來自: 101.12.82.126 (03/20 08:44)
→ phantomli:個人是以為,和解這種事,不願意就算了。尤其本件的肇責 03/20 08:38
→ phantomli:很明顯不在汽車這方,沒理由衝撞其他車輛之後,波及到旁 03/20 08:39
→ phantomli:人,要被衝撞的那方連帶負無辜路人的賠償費用。只是本件 03/20 08:39
→ phantomli:好與不好的地方在於:沒有報警、沒有現場事故圖可作鑑定 03/20 08:40
→ phantomli:,不過對方始終承認撞人以及傾向走私下解決這點,原PO方 03/20 08:41
→ phantomli:立場強勢一點,對方也不敢怎樣~ 03/20 08:42
→ phantomli:另就所謂的間接加害人來說,那買機車給兒子騎的父親算不 03/20 08:43
→ phantomli:算?賣機車的老闆算不算?用發生結果的所有原因來論,這 03/20 08:46
→ phantomli:樣牽扯不完。本件原PO父親若是按交通規則駕駛,已過巷口 03/20 08:49
→ phantomli:,其注意義務已盡,何來過失。而無過失又何須就損害結果 03/20 08:50
→ kolily:巷子內理當沒有號誌 至於路人歐巴桑 他還沒有出現在大巷道 03/20 08:50
→ phantomli:負責~即便想包點錢了事,也不要弄成自己跟機車駕駛這邊 03/20 08:50
→ kolily:其實也想就這個事件 了解一些法律上的責任分配 對方協調委 03/20 08:51
→ kolily:員還以"去看傷者的次數多寡" 要來分配賠償金額@@ 03/20 08:51
→ phantomli:要共同負連帶責任,頂多自己包一個紅包給婦人吃紅、轉運 03/20 08:51
→ kolily:當時保險公司的人說要拿5000NT給他當紅包 結果委員說 你拿 03/20 08:52
→ kolily:錢出來 就代表你認錯囉 我爸就說 這只是盡道義責任 so... 03/20 08:53
→ kolily:真不知道該不該包紅包了。。。 03/20 08:53
→ phantomli:~補償跟賠償這二者意義差很多,只是很多人搞不清楚~ 03/20 08:54
→ kolily:謝謝樓上提醒這一點 我覺得那委員好像不懂法律? 03/20 08:55
→ phantomli:所以通常我會建議沒責任就不要給,要給一定要說清楚。 03/20 08:56
→ phantomli:很多委員都是「憑感覺」在喬事情,不用指望他們用法律分 03/20 08:58
→ phantomli:析的責任基礎來橋事情~(有些事可以這樣做,但本件實在 03/20 08:58
→ phantomli:...) 03/2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