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iori (瞎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扶養及遺棄問題
時間Tue Mar 20 10:15:51 2012
朋友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精神上開始有一點被影響
她從小跟父親住 她的母親在她小時候就離婚
之後與另一人結婚生下一個妹妹 然後又離婚
這位生母目前自住 工作不穩定
患有精神疾病 如按時吃藥就可控持
但因姐妹都沒跟生母一起住 各自在外面半工半讀
據了解生母也沒有意願按時吃藥 沒人去盯著她
當病情發作時 會做出對社會造成困擾的事
第一次發生時大家都有幫忙處理
沒幾個月又發生一次
這次 生母曾經結婚的兩名男子都表達不願再處理
我朋友她第一次處理的時候就非常困擾
要請假去處理 開精神病證明 陪生母上法院作證
這一次朋友她就不太想去處理這件事
警察、醫院的人一直聯絡她都不想理
最近她跟我提到怕被告遺棄罪的事情
想當然她精神上最近是處於非常不佳的情況
所以我想請問上述的狀況
就法律上 朋友目前的作法 如果被告的話
那些罪名有可能會成立?
就扶養義務上 只有姐妹需要 那兩名男子不需要嗎?
另一方面 我當然是不希望她跟她生母會是這樣的結果
因為平常姐妹跟生母FB都有正常的交流
只是生母發病的時候 會造成滿大的困擾
會讓跟生母相關的人不願意去處理
想請問版友這樣的狀況可以朝那些方向走會比較恰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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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31.198
推 juliantin0:1.該二名男子既已離婚,已非"配偶",自無扶養義務 03/20 12:29
→ juliantin0:2.遺棄罪是以遺棄無自助力之人為要件 03/20 12:31
→ juliantin0:亦及不作為會影響其"生杂" 03/20 12:32
→ juliantin0: 生存 03/20 12:33
→ juliantin0:首先,你所謂的"不處理"為何?指不處理其在外行為?或 03/20 12:33
→ juliantin0:不處理他的生活起居日常照顧?後者才有可能構成遺棄 03/20 12:34
→ juliantin0:罪的要件 03/20 12:34
→ juliantin0:再者,他是否為"無自救力之人"?涉及因素很多 03/20 12:35
→ juliantin0:例如他目前是否有工作?精神病的嚴重程度?是否有其他 03/20 12:36
→ juliantin0:人可茲照應等等,不能一概而論 03/20 12:36
→ juliantin0:(補充:第二行是一般所指的"不作為"遺棄) 03/20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