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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他有兩個仇人想要害他。 有一天,這個人爬到一棟 40F 高的頂樓,結果被埋伏的第一個仇家推下去, 當他跌落到 35 層時,另一位仇家從 35 層處開槍射中他的心臟。 跌落至地後,法醫判定他的死因是心臟遭擊。 這樣,這兩個仇家被捕後,第一位應該被判 殺人未遂 ; 第二位應該被判 蓄意殺人 ? 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35.78
ilgsu:就我們補習班老師教的,大致是這樣,不過只有殺人罪,沒蓄意 03/21 13:33
ilgsu:殺人這種罪的樣子 03/21 13:33
inntran:照少數說 第一個殺人既遂 第二個殺人未遂 03/21 13:41
andante72:尚未跌落到地面,應該是 殺人"未遂" 03/21 14:58
inntran:我刑法是黃榮堅老師教的,這題我確定少數說是這樣解。 03/21 16:58
imtb:如果 沒被開槍 說不定 還有轉機 例如 壓死賣肉粽的 03/22 05:08
kirimaru73:我一開始一直想不到為什麼第一個未遂 還好被樓上點醒XD 03/22 11:13
ilgsu:怎麼可能第一個既遂、第二個未遂?第一個推下樓的推下去還沒 03/22 13:26
ilgsu:死啊!不過多數說是怎麼樣呢?可以學到東西好開心啊!大大 03/22 13:27
kirimaru73:第一個人因為被搶怪 所以得減輕其刑 這樣也蠻怪的 03/22 13:48
kirimaru73:畢竟是40樓啊 就算壓到10個賣肉粽的也幾乎沒有活路 03/22 13:49
kirimaru73:後來想想 未遂好像本來就跟運氣有關...... 03/22 13:50
phantomli:個人以為,不是存活機率的問題,而是行為(推下去)與結果 03/22 14:01
phantomli:(死亡)間的因果關係,被其他原因(開槍)介入,而該原因是 03/22 14:02
phantomli:造成結果直接、快速的因素(依題旨),所以前行為只有發生 03/22 14:03
phantomli:著手,而沒有既遂(因果關係被切斷),符合未遂犯的處罰 03/22 14:03
phantomli:判準,所以論以殺人未遂~ 03/22 14:04
phantomli:但是黃老師的那個理論,我怎麼也想不通怎麼來的,由於並 03/22 14:05
phantomli:非受業於黃老師,手邊也沒有他的書,還請I大能分享一下 03/22 14:06
phantomli:老師的解法~ 03/22 14:06
ilgsu:事實上以標準的未遂犯來說(25條)是得減輕,所以其實未遂從法 03/22 21:20
ilgsu:律上來看也可以不給實益,亦即也可以不給較輕的判決 03/22 21:21
ilgsu:不過我這純粹說說,我也想聽IN大的解說黃老師的說法 03/22 21:22
sneak: 就我們補習班老師教的, https://noxiv.com 08/12 22:47
sneak: 怎麼可能第一個既遂、第 https://daxiv.com 09/15 06:04
sneak: 不過我這純粹說說,我也 https://daxiv.com 11/07 03:56
sneak: 非受業於黃老師,手邊也 https://noxiv.com 12/31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