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chae (錯綜時空)》之銘言:
: 醫院社工人員正常上班時間為08:00~17:00
: 但醫院24小時皆有可能需要處理家暴、性侵等業務,
: 故醫院仍需要安排社工人員on call至早上08:00,
: 惟地點不限於院內,可在家中等自由安排,
: 唯一要求僅止於接到電話後1小時到院內處理業務。
: 請問,此時段on call時間到底算自由還是待命?
正常班八小時,但二十四小時待命,
怎麼算都不合理
沒錯
也許其它的十六小時只會有一通電話,但也有可能會有二十通電話
如此
社工怎會有充份休息的時間?
就算報加班,如果超過勞基法上限一樣會違法
如果雇主不想違法,又不想安排三班制社工
這種事不會兩全齊美
只有安排三班制社工才有辦法杜絕社工的不滿
如果下一個過勞死的案例發生在該醫院
就算院長沒有法律責任
恐怕也逃不了良心的譴責,如果他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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