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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相關經驗的人是可以幫忙,謝謝! 先前我們家與鄰居A男已經找地政人員量測很多次了, 是那種丈量一次4000塊的,也有成果圖給予我們, 並在地上打鐵釘噴漆,作為鑑界. 我們與A男就當時有承認鑑界並作圍籬做區隔.(多次量測都是差不多的結果) 後來土地公測,地政有大烏龍,讓我們家的地跑到馬路上數米, 我爸與A男因為這糾紛喬不攏,告上法院, 後來對方簽名承認以前的量測界址(有說明是95年的,也有照片), 法院便問我爸要不要撤銷告訴,我爸就想說既然對方承認了, 法官也說這會保留15年有效,於是我爸就撤訴了, 拿了一張類似紀錄和解的書面資料(出自法院,也有A男承認界址的簽名) 我爸就以此資料要地政把界址更正,沒想到地政說這沒有效用, 而A男也賴皮說他不承認,敝人不才想請問: 1.目前情況我們是要以此為基礎繼續告A男,可行嗎? 一方面當初A男說承認的是舊地籍圖,而地政又說就地籍圖就是現在的, 100年的量測成果圖他遲遲不敢製作,因為有糾紛,所以我們主打的是 舊地籍圖就是95年的.(這樣要連地政一起告進去嗎?) 2.地政明顯相當維護A男(有宗親關係),該怎麼讓我們的和解內容被生效? 3.法院當時跟我爸說"保留15年",是不是蒙蔽的嫌疑? 因為法院沒有告知這和解的效力沒有存在. PS.因為地政想強行以公告15天無異議,就讓100年的量測生效, 被我們以存證信告知有糾紛而擋了下來. 謝謝 目前就是要幫我老爸擬這些狀子,不然我家就要被拆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2.65
depravity:是承認妳們兩家以那為界還是兩塊地已那為界這是有差別的 03/22 22:58
depravity:帶著前案券宗和解筆錄委託個律師處理實在點 03/22 22:59
eigencat:是兩塊地 以那為界~ 03/22 23:10
changwin37:形式的形成之訴 性質上似不能和解 似應以新測界為準 03/23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