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爸爸違反美國法院判決 綁架小孩回台灣
時間Sat Mar 24 23:09:57 2012
※ 引述《BGBear (愛打電動的熊)》之銘言:
: ....
: 爸爸去年向美國法院提出申請"合法帶孩子回台灣"
: 美國法院駁回
: 白紙黑字說小孩必須跟媽媽一起留在美國
: 但是寒暑假回台灣跟爸爸
: 還把監護權判給媽媽(一人一半)
: 爸爸立刻帶孩子偷跑回台灣
: 媽媽報警
: 美國警察立刻分類為federal parental kidnapping crime
^^^^^
: 綁架罪
: 同時法院也要開庭再審
: 會傳喚爸爸(我們猜想這個爸爸不會回美國了)
: ....
本案還有美國刑案的問題 但是美國並未承認我國為國家
這樣的情況下 美國聯邦檢察官還能夠向我國要求引渡該
父親嗎?
如果可以 是向我國哪個單位接洽申請?
該父親可以向我國法院聲請異議 要求在我國法院審理嗎?
倘在美國法院審理 該父親除了是美國聯邦雙親綁架罪嫌犯外
恐怕還有因逃亡的加重可能
而如果能在我國法院審理 是否至少得免逃亡的部分?
而就所謂的聯邦雙親綁架罪部分
既然我國法制依前面幾位網友解釋 在私法的部分原則上承認
國外判決 則該父親之親權確實已受到法律限制
但我國法律對於該父親這種行為是以哪種法條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4.167
推 BGBear:謝謝各位的回答 這篇點出一個很大的問題 台灣駐外辦事處 03/25 03:09
→ BGBear:也有提過國際刑警的部分 可是那些通常是走私販毒之類的 03/25 03:10
→ BGBear:不知道對這種綁架罪有沒有幫助 我自己猜沒有 因為我查FBI 03/25 03:14
→ BGBear:網站之前也有台灣媽媽偷帶小孩回台灣 媽媽頂多被美國通緝 03/25 03:15
→ BGBear:可是美國也不可能來台灣抓小孩回去....FBI網站還有其他所有 03/25 03:15
→ BGBear:人的資料 其中一個剛好是朋友的朋友 拐小孩回日本 美國也沒 03/25 03:16
→ BGBear:辦法 結果可憐的美國爸爸整整八年看不到自己的小孩 到處找. 03/25 03:17
→ depravity:難不成妳以為美國自稱世界警察管轄權就可以遍及全世界XD 03/25 07:51
→ BGBear:回樓上 就是因為知道沒有才來問 聽到太多版本 有人說FBI 03/26 03:30
→ BGBear:會連絡台灣 我覺得不可能 問題就在父親在美國提告 告輸了 03/26 03:31
→ BGBear:就落跑回台灣 還順便一起擄人 又沒有給小孩很好的照顧 03/26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