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2009:就如同執政者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自爽那樣愚蠢 03/27 11:42
※ 編輯: scott2009 來自: 111.253.94.24 (03/27 11:50)
推 kirimaru73:「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 這種法官真是危險啊 03/27 11:51
→ kirimaru73:原來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譏笑一個當眾腦麻患者是腦麻的人 03/27 11:51
→ kirimaru73:要判無罪是可以 但是理由請想好一點好嗎 03/27 11:51
→ kirimaru73:那句話好像是編輯下的不是法官說的...... 03/27 12:20
→ kirimaru73:那請法官自己去找編輯怪他沒法律常識吧 03/27 12:20
推 ilgsu:個人是覺得判得好!先進的思想 03/27 12:32
推 kirimaru73:看完裁判書了 法官真的有講那句話...... 03/27 12:34
→ kirimaru73:「名譽」本即構築在事實之上,是以,陳述真實之事的言 03/27 12:34
→ kirimaru73:論,尚不該當侵害名譽,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 03/27 12:35
→ kirimaru73:這下好了 公然侮辱罪變笑話了 03/27 12:35
推 ilgsu:如果法官從道德出發,既然可以用「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 03/27 12:35
→ ilgsu:人」為要臉的、去罵不要臉的人的人脫罪,自然也可以在不要臉 03/27 12:36
→ ilgsu:的人以實話公然侮辱無辜之人時,不採此理由為不要臉者脫罪 03/27 12:36
→ ilgsu:畢竟法官本就有心証權,他愛採什麼理由就採什麼理由。當然, 03/27 12:38
推 kirimaru73:都已經沒有理由處罰了 要怎麼不採?這句話就是二分法 03/27 12:38
→ ilgsu:別是以心證為虎作倀,而是為無辜者脫罪那麼才是好的 03/27 12:38
→ kirimaru73:分的對就算了 但是很明顯分錯 而且錯得離譜 03/27 12:38
→ kirimaru73:只看結果是判的好沒錯 但應該把那句噁心的話拔掉 03/27 12:39
→ ilgsu:這裡沒理由,當換到不要臉的人以事實去侮辱要臉者時,就變得 03/27 12:39
→ ilgsu:有理由而可採咯 03/27 12:40
→ kirimaru73:那他可以說「在此情境下 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 03/27 12:40
→ kirimaru73:可是你有看到前提嗎 沒有啊 就只是拿實話來當唯一條件 03/27 12:41
→ kirimaru73:還名譽建築在實話上 身障者的名譽建築在手殘腳殘之上?? 03/27 12:42
→ ilgsu:實話講,法官在判決中偷酸不要臉的,並保護要臉的,就算在法 03/27 12:42
→ ilgsu:律上是硬坳,但才是符合道德教化的行為呀! 03/27 12:42
→ ilgsu:不過確實改成「在此情境下 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會 03/27 12:43
→ ilgsu:更好。但是不能要求人家用字遣詞一定要達到完美吧...雖不中 03/27 12:43
→ ilgsu:亦不遠矣,只要不在實質造成不同影響,就可以接受咯 03/27 12:44
→ hifree:這有什麼好爭議的?既然當事人告的是公然侮辱而不是誹謗 03/27 12:57
→ hifree:則法官以事實陳述與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不該當有什麼好爭議 03/27 12:57
→ hifree:釋字509號解釋理由文參照 03/27 12:59
→ hifree:基於事實陳述而為的主觀批評,依釋字509號解釋意旨本來就是 03/27 13:02
→ hifree:不罰,高院不過是重申此一觀點而已 03/27 13:03
推 juliantin0:這判決站在言論自由角度顛覆以往實務上對「名譽」的解 03/27 14:29
→ juliantin0:讀(加上根據事實、非真實惡意者非侮辱),確實新穎 03/27 14:30
→ juliantin0:放寬了言論自由施展的空間..推 03/27 14:31
推 FSGuitar:所以說 這算是法律認證的不要臉嗎:P 03/27 17:32
推 goodbye:不然反對的人是希望法官罰罵人那位媽? 03/27 19:36
→ goodbye:而為了這種小事法官還要想讓大家聽了覺得爽的說法根本浪費 03/27 19:37
→ Eventis:不如說是妨害名譽案件氾濫以後開始造就的反動吧,應該也是 03/28 00:08
→ Eventis:有法院注意到寬認的結果造就很多不必要的訟源..... 03/28 00:09
推 smilelover: 推 法官 03/29 03:40
→ depravity:判無罪並不會影響人民想要求法院解釋有沒有罪阿 03/29 13:43
→ depravity:頂多能告訴檢察官 少拿這來煩我 = = 03/29 13:43
→ sneak: //daxiv.com 11/07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