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SGuitar:這跟著作權有關 書信來往算是共同著作 沒有經過雙方同意 03/28 20:24
→ FSGuitar:確實是不能夠公開的 03/28 20:25
→ FSGuitar:你只能原信件讓人閱讀 不能夠轉載 轉寄等等 03/28 20:27
→ FSGuitar:否則都會觸犯著作權法 03/28 20:28
→ FSGuitar:你可能只能描述這樣的事實 而不能將他轉載 03/28 20:29
推 kirimaru73:如果信件內容明顯違反法律 例如是殺人計畫 03/28 21:09
→ kirimaru73:這種情況可以逕行公開(如報案)嗎? 03/28 21:09
→ Runbe:所謂原信件供人閱讀是指..? 只能打開email? 或是可以列印? 03/28 23:11
→ Runbe:先感謝回答 03/2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