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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的前輩 最近與人發生交通事故 對方僅留下綽號與公司電話後 未經我們同意就先行離開 但我方有受傷 先行就醫後就立刻前往警局備案 請問這樣對方有算構成肇事逃逸嗎?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謝謝 PS.就醫當下家人有撥打對方留的電話 但無人接聽(疑似公司電話) 案發隔天下午撥打 才聯絡上對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03.79
depravity:算 03/28 23:52
bvcxza:請問樓上版大 那我們要如何提出肇事逃逸的告訴呢? 03/28 23:53
bvcxza:連同過失傷害一起向當時受理的警員 提出就可以嗎? 03/28 23:54
bvcxza:因為去警局 警員有告知有找到對方 且對方當時有留電話 03/28 23:54
bvcxza:所以不算肇事逃逸 只能受理過失傷害的告訴 03/28 23:54
bvcxza: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感謝您的熱心幫忙 03/28 23:55
alawyer:重點不是對方有無留下電話,而是受傷之人有無允許其離開。 03/29 00:09
DreamLoser:你相信警員的法律知識還是檢察官的?XDDD高下立判 03/29 10:51
DreamLoser:你直接去地檢署吧 那邊會有人幫 警察不受理你可以申訴 03/29 10:52
bvcxza:謝謝幾位前輩幫忙 感恩^^ 03/29 12:10
bvcxza:謝謝幾位前輩幫忙 感恩^^ 03/29 12:10
sneak: 謝謝幾位前輩幫忙 感恩 https://muxiv.com 08/12 22:47
sneak: 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https://daxiv.com 09/15 06:05
sneak: 重點不是對方有無留下電 https://daxiv.com 11/07 03:57
sneak: 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https://daxiv.com 12/31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