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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在網路上販售一件商品,買家將商品金額付款完畢之後, 賣方依照買方的指示將商品寄出到買方指定的超商, 並且事先言明若買方在包裹抵達指定超商後超過七天未前往領取包裹, 造成包裹被超商退回給賣方, 買方必須付款第二次出貨運費之後, 賣方才會再次寄出包裹, 以上情形都有事先向買家說明, 現在我遇到的狀況是, 包裹寄給她超過七天沒去領被退回來, 我有主動寫email給他請他補付款第二次出貨運費, 我才會再幫他寄, 可是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完全沒消沒息~ 但是商品金額買家已經付錢了, 我只好幫他保留~ 問題是我必須幫他保留多久? 因為真的已經很久很久超過一年了, 我還必須保留下去嗎? 如果我把商品賣給別人了, 之後那個買家突然出現而我沒有貨給他,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侵占呢? 以上問題請教板上專業人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65.87
Ctmate:比較合適的方式是你寄信給他限期補匯運費,若對方還是沒有 03/29 10:04
Ctmate:回應,則扣掉運費退回買家 03/29 10:05
maniaque:雖然不想烏鴉啦,但原PO不知道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03/29 13:08
maniaque:買家是不是發生了重大事故或因為什麼原因.... 03/29 13:08
maniaque:"可能已經去當小天使了" 03/29 13:08
maniaque:就剛好"要去超商取貨的路上......就......" 03/29 13:09
vivc:樓上..... 03/29 15:22
phantomli:雖然債權人遲延,債務人沒有解約權,但算了,這種金額不 03/29 15:28
phantomli:大的買賣,發封通知限期答覆,之後把錢退回去就算了。對 03/29 15:28
phantomli:方若來機車,都保管一年了,拿民法240出來,他應該就不 03/29 15:29
phantomli:會再說什麼,而且錢也退了,還想怎樣~另外,不會構成侵 03/29 15:30
phantomli:占(交付未完成,所有權仍屬賣方的~) 03/29 15:30
depravity:他能發出"有效"的通知嗎 = =? 03/30 01:51
sneak: 大的買賣,發封通知限期 https://muxiv.com 08/12 22:47
sneak: 買家是不是發生了重大事 https://daxiv.com 09/15 06:05
sneak: 他能發出"有效"的通知 https://daxiv.com 11/07 03:58
sneak: 比較合適的方式是你寄信 https://noxiv.com 12/31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