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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法律高手 這有幾個關於市地重劃問題想請教一下 但先看一下案例 台南有個南紡自辦市地重劃案,是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 裡面有公園與商場之配置,已經在99年經內政部核定公告在案 也成立了重劃會,商場與公園的都市審議也通過了正在申請建照, 準備動工興建商場了。 但臺南議員不滿意商場與公園的配置,要求市府立刻停止這個市地重劃案 的開發,並重新更改商場與公園的配置位置,並且在議會提案要求市府停止 開發案,也通過了這個提案。 但是市府以沒有權力停止開發案而沒有停止這個開發案, 而今天臺南議會開會,議員非常強烈要求市府停止開發案,並且重新檢討配置 不然就要移送法辦,並把都發局長趕出議會,並說議會已經通過市府為何不執行 不尊重議會,並用台北大巨蛋案子來說市府有權停止開發案,市長最後同意停工檢討 想請問 1.市府有權力立刻停止這個開發案併重新檢討嗎? 市長開口說要停工檢討就一定要停工嗎? 2.這公園商場配置在內政部核定在案,可以退回去 更改配置嗎?若這樣是不是等於後續的都審都白費了? 3.若開發單位不提出更改配置,市府有權利強迫開發單位 提出更改配置嗎? 4.大巨蛋案子被市府推翻原因是?那這個案子議會通過 停止開發案更改配置這個理由能推翻嗎? 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22.60 ※ 編輯: s026312345 來自: 115.43.222.60 (03/3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