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王家都更案
時間Mon Apr 2 11:28:37 2012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hifree:而且袋地通行權也不包含建築線之取得 04/01 14:28
: 不知道你在灰什麼?
: 人家說法律上都更計畫上有無禁止市府跟建商畫出一條路給王家
: 你說王家法律上不能請求是在雞同鴨講嗎?
: ==============================
: 你才在灰吧
: 台北市都市新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去看一下吧
: 台北市政府根本無權要求建商劃出一條路給王家
: 他只能介入協調
: 協調不成就是破局
: 整個都更案回到原始狀態
: 更別提建商想劃
: 鄰地所有權人(802,804,796)還不想劃了
: 其他所有權人一退出
: 同意比例一下降
: 你還想玩什麼都更
: 請不要再拿現實上根本不可能成立的案子來說嘴好嗎?
拜託你是打自己臉嗎?
第 十四 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
更新單元者,除應符闔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
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無法依前項原則辦理者,應於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規定舉辦公聽會時,一
併通知相鄰土地及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前述情形並邀請其參加公聽會,徵
詢參與更新之意願並協調後,依規定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前項協調不成時,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主管機關協調。
裡面有禁止建商、市政府在都更計畫裡規劃出道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69.122
→ yuusnow:沒說市府有權力要建商劃道路阿= = 只說市府可以協調 04/02 11:36
→ yuusnow:建商可以劃,但問題是建商不可能會去劃阿... 04/02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