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y282928 (abb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從事會計因公司相關業務而被告
時間Mon Apr 2 13:52:42 2012
朋友於之前公司任職會計,現已離職。
當時公司會請朋友去銀行提款,
但朋友以為是會計份內的事,
並無覺得不妥。
離職一段時間後,收到法院傳票,
第一次以証人出席,
不知為何,下次再收到傳票,
已被列為被告。
朋友完全是在狀況外,
而法官認為朋友是公司逃稅掏空的幫犯。
朋友過幾天就要出席第二次的法庭,
請問
1)在法庭上,他要怎麼去應對比較好?
2)如果上律師事務所咨詢,要錢嗎?
3)這種情況需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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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94.245
推 depravity:1.請律師2.不一定3.建議要 04/02 14:39
→ alawyer:這種事還不快請律師?建議找律師陪同到庭。 04/03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