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ra7346:寇斯定理~結束... 04/03 00:06
推 hifree:嘖,嘖,你提這點對他太難了,他聽不懂的 04/03 00:19
推 CrazyMarc:比較潮的說法是法律經濟分析 XD 04/03 12:03
推 tonyd:其實這篇有講到我認為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 包括道路的問題 04/03 14:24
→ tonyd:這個都更案發起後造成的成本問題 要王家去承擔在基礎點上已 04/03 14:24
→ tonyd:經有點不太合理 那由於是王家要用 所以我們就認定他自己出 04/03 14:25
→ tonyd:這筆道路費好了 難道也不能滿足地主不參與都更的意願嗎?? 04/03 14:26
→ tonyd:一值很納悶的是 是什麼超然利益 讓王家沒得選擇只能陪著玩呢 04/03 14:26
→ IrvinYuan:樓上,行政法院的判決再看看,為什麼王家採用這樣的訴訟 04/03 15:11
→ IrvinYuan:策略想一想之後,看看法院給的理由,希望你會有答案... 04/03 15:12
→ tonyd:王家的作法及目前都更法的條例我覺得已經有結論了 但我比較 04/03 17:02
→ tonyd:想討論更深一層的財產權的層面 整個過程的權利委託,移轉 04/03 17:03
→ tonyd:是否存在嚴重瑕疵 如果真的有 那就該予以修補 對所有公民也 04/03 17:04
→ tonyd:更有保障 04/03 17:04
推 IrvinYuan:說真的,你提到的部分可能連瑕疵都沒有,但是不透明及可 04/03 19:37
→ IrvinYuan:能被操作的空間應該是存在的,還有應該要考慮的是,為何 04/03 19:38
→ IrvinYuan:明明設計上會比較公平的權利變換反而被認為是問題點,而 04/03 19:39
→ IrvinYuan:各戶與實施者的協議會被當成是比較好的?況且傳統沒有 04/03 19:40
→ IrvinYuan:獎勵的合建都能成案了,提供額外獎勵的都更反而容易空轉 04/03 19:42
→ IrvinYuan:這不是很弔詭的問題嗎... 04/03 19:43
推 heisego:一二樓想要談法律經濟分析跟寇斯就來啊 法經分是這樣給你 04/05 20:04
→ heisego:解釋的嗎? 要在法律解釋中引入經濟分析必須非常小心,你的 04/05 20:05
→ heisego:引用經濟分析當作公共利益的基礎,可以。但是那還是不能解 04/05 20:06
→ heisego:釋為什麼可以讓公共利益去侵害基本權。還有寇斯會跟你說私 04/05 20:06
→ heisego:有財產的保護本身就是外部利益內部化,才能減低交易成本。 04/05 20:08
→ heisego:那你們要怎麼解釋公共利益的理由可以拿來侵害私有財? 04/05 20:09
推 heisego:簡資修老師這學期在台大有開行政法經濟分析的課 歡迎來聽 04/05 20:15
推 nra7346:根本不需要扯到公益啊~這個案子本來就是產權間的衝突~ 04/06 01:01
除了掉書袋我很懷疑你到底懂不懂這些名詞?
沒有憲法公益條款都更條例中多數決處分
違反憲法對財產權的保障根本就沒有合憲存在的可能
※ 編輯: kaky 來自: 61.221.169.122 (04/06 14:03)
→ nra7346:我上面最後那幾行又不是要回應你的~搞不清楚狀況啊...= = 04/06 22:14
→ nra7346:公益不公益是另外的事~就本案根本還用不著去顧慮公益問題~ 04/06 22:20
公不公益怎嚜會是另外的事沒有公益哪來的都更沒有都更又哪能強拆
※ 編輯: kaky 來自: 61.221.169.122 (04/07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