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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向板上各前輩請教一些關於車禍的問題,煩請各位幫忙解惑一番,謝謝。 時間:2012,3月底晚上約八點 雙方:弟弟(我方),中年婦女(對方) 地點:社區內十字路口,無紅綠燈 事發經由: 弟弟前幾日於外送歸途時,行經一個無紅綠燈的小十字路口,不料左方車道 也有一輛機車行駛,兩者因而撞上。 弟弟大腿內側挫傷,約八公分血塊,對方腳部骨折需開刀。 外送機車車側被撞,弟弟於筆錄時也明白指出他是被撞一方。 事情發生當下,弟弟立即聯絡警察及救護車,派出所員警到達時,是跟弟弟說 7(弟弟):3(對方)的責規。該路口沒有紅綠燈,但在我弟弟的那條路上,有一個「停」 的號誌,聽警察說是什麼主要幹道的差別,這方面小弟不懂,但可確定的是,我的家 人是被撞的。 雙方傷者皆送往802國軍醫院診療,對方於送進去後不到兩小時即要求出院,並 自行轉往其他醫院,隔日進行開刀,弟弟也在包紮過後返回家中。 想請教前輩的問題是: 1.事發地點該處無設置紅綠燈,天色昏暗,但所謂的「主要幹道」(即一個停的號誌), 即讓被撞的一方須付較大責任? 2.對方家人,一位中年男子,於筆錄時和與我方溝通時,語氣不遜且多加惡言嘲諷,這 是否造成什麼問題?若我用錄音機錄下是否會對這次事件有什麼影響? 3.對方至今日尚未與我方聯絡,我方亦無對方的資料,請問這樣下去會發生什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09.47
yuusnow:你可知道你弟其實是要停下來的嗎= =?? 04/03 16:29
yuusnow:那個停字並不是裝飾品,你弟行經有停字的路口,應依規定 04/03 16:30
yuusnow:停車再開,也就是要停下來,確定無車才能繼續走,你弟沒有 04/03 16:30
yuusnow:停下來被撞,所以他責任大,因為他路權小= = 04/03 16:31
yuusnow:並不是被撞的就比較大好嗎.... 總覺得你認為我被撞怎還會 04/03 16:32
yuusnow:責任比較大... 但被撞跟責任大小並沒有正相關。 04/03 16:33
Splendor:萬分感謝y大的解釋,但當時雙方都沒有看到對方,因路口有 04/03 16:34
yuusnow:所以 1.你弟路權小,依規定他必須要停車再開,他沒有。 04/03 16:34
Splendor:死角,在無法注意的情況下,是否一樣以平常方式來處理? 04/03 16:34
yuusnow:........ 我只問,你弟有沒有停下來? 04/03 16:35
yuusnow:2.沒問題。 除非他有恐嚇你們。 3.有報警就沒問題。 04/03 16:36
Splendor:剛剛已打電話詢問,弟弟當時於路口有停下並注意左右來車 04/03 16:38
Splendor:但時間很短大概幾秒鐘,加上天色昏暗且有死角,再度發動 04/03 16:38
Splendor:機車後就被撞了。 04/03 16:38
yuusnow:所以你弟沒跟警察說他有停車喔? 04/03 16:40
yuusnow:可是這怪怪的 你弟發動機車後被撞==>他沒前進? 04/03 16:40
yuusnow:那你弟是在哪裡停車,對方神到可以撞你弟的車尾.... 04/03 16:41
Splendor:事發沒有說,但在做筆錄時有告知,也有寫進去。 04/03 16:41
yuusnow:車側才對。 這裡應該是指車子的肚子,行李箱那塊吧... 04/03 16:42
Splendor:弟弟是停在距離路口前大概三十公分,號誌也在同一水平線 04/03 16:42
Splendor:上,因其路口有休旅車導致死角,故看不到左方來車,在確 04/03 16:43
Splendor:認沒看到車的情況下,且對方沒開燈,所以我弟認為沒有來 04/03 16:44
Splendor:車的情況下後發車前進,就發生此次事情。 04/03 16:45
yuusnow:晚上八點不開燈...對方也真是非常的....不怕死..... 04/03 16:45
yuusnow:你弟的敘述看下來,是沒有大問題,警察講的是單純就現場 04/03 16:45
yuusnow:說你弟非主要幹道(的確是這樣),至於責任部分聽聽就好 04/03 16:46
yuusnow:因為那個是依照雙方陳述寫的,對方如果有做筆錄八成也是寫 04/03 16:47
yuusnow:"你弟突然騎出來,她煞不住就撞到了" 不過現在問題是證據 04/03 16:49
yuusnow:個人認為還是要去找對方表達關心之意,無關責任問題。 04/03 16:50
Splendor:y大所言甚是,所以就是要去找警方尋對方資料? 04/03 16:51
Splendor:另萬分感謝y大的幫忙,謝謝。 04/03 16:52
yuusnow:可以去找警方問對方的聯絡方式,先嘗試進行接觸,不一定要 04/03 16:55
yuusnow:開門見山的談和解,既然對方一開始態度不佳,最好是不要 04/03 16:57
yuusnow:硬碰硬,畢竟就算最後你弟沒事(過失傷害),也會有一番折騰 04/03 16:57
sneak: 所以你弟沒跟警察說他有 https://noxiv.com 08/12 22:48
sneak: 車側才對。 這裡應該 https://daxiv.com 09/15 06:06
sneak: 停車再開,也就是要停下 https://noxiv.com 11/07 03:59
sneak: 你弟的敘述看下來,是沒 https://daxiv.com 12/31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