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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大家, 因為這問題有點麻煩又複雜,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意見, 我是展場Show girl, 日前我接了某經紀的工作, 通告上說會抽取20%的費用, 接到工作後的訊息中,該經紀僅說抽成會在活動結束後再匯給他, 但並沒有簽約。 活動前幾天,該經紀傳了訊息說會到場幫我們拍工作照,來看看我們, 但因為場內無法進場,所以該經紀只能在中途來的時候叫我們出去, 不過該經紀在活動中並沒有出現, 我們在活動中做了一些與工作內容不符的事情, 例如倒垃圾、回收紙箱等等 與該經紀反應後,該經紀認為我們只是開玩笑, 在我們自行與廠商協調工作內容與休息時間、位置後, 並一起與該經紀說明後,該經紀才再跟廠商講。 後來因為我認為該經紀並未履行他的責任, 像是當初說好要來集合大家拍工作照以及事先幫我們向廠商協調事宜, 所以並跟他說僅願意讓他拿到工作薪資一成的介紹費, 該經紀便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並公布所有資訊、若沒理會,便會告我背信。 事情就是這樣, 想請問大家對這樣的事情看法如何? 或是有什麼意見之類的... 謝謝大家QQ 有點煩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23.156
depravity:不成立背信 04/10 23:54
ChrisBear:成立背信我鍵盤律師及格證書送妳- -+ 04/11 00:28
depravity:要成立也是對方才有機會 她才有為他人處理事務 04/11 00:34
depravity:損害本人利益 有機會擦到邊 XD 04/11 00:34
depravity:換妳嚇回去好了 雖然也很難成立 = = 04/1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