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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楊姓婦人不滿樓上鄰居常發出聲響,長期在午夜敲天花板,樓上鄰居一家人夜不成眠 ,憤而提告。臺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判楊婦拘役50日;民事部分判楊婦需賠新臺幣5萬 元。 根據臺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楊婦因認為樓上鄰居常在白天發出聲響吵到她,為報 復鄰居,她也屢次不定時在深夜拿東西敲天花板,前後持續4個月。 樓上鄰居不堪其擾憤而提告,他們指控楊婦不但影響他們作息,吵得他們睡不好,還得 到精神科就診。楊婦到案後矢口否認,辯稱自己的手連東西都拿不住,不可能密集製造 敲打聲。 但法官參酌原告提出的錄音光碟和警衛證詞後,認為被告已妨害鄰居睡眠和居住安寧的 權利,依強制罪,判楊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判賠5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20994.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74.17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