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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房東有兩個相連的房子 A棟承租人引起火災延燒到B棟 房東給B棟一個月的期限清空+遷走 而B棟承租人在房東給的期限後約50天才全數清空 此時房東卻不肯退回租押金 契約上明顯記載著任一方皆不得提前解除契約 如今房東違約在先 之後因B棟承租人拖延逾期近50天 不但不付違約金(契約上未註明金額)和搬遷補償金 而且扣留全數押金 請問這樣的情形 除了拿契約告民法以外 能否告房東侵占?? 我自己的想法是房東要B棟承租人搬走已違約在先 畢竟B棟承租人並非火災肇事者 所以押金理應屬於B棟承租人所有 但是卡在B棟承租人逾期限近50天 就不知道可不可以告侵占了 謝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92.239
depravity:單純民事糾紛不算侵占 04/14 01:37
saltlake:可是之前新聞報的根租書店租書預期未還被告侵占通緝 04/14 15:58
ilgsu:刑訴老師不斷講樓上那個案例當教材...那個女生好可憐 04/14 22:30
saltlake:樓上的刑訴老師的說法可分享否? 04/16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