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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民間團體的經費都是來自公務機關所編列的預算及民意代表的補助款 該團體的代表人 因為向許多人散佈對本人的不實言論 經本人遞狀向檢察署提出告訴 目前已在審理中 慢慢深入了解幹部的作為後 才發現 原來很多裝備與經費 當初都沒有很明確的列出來 如領了多少經費? 買了多少裝備? 誰領走了多少裝備? 目前還剩下多少裝備? 確定的是: 1.年度財務報表僅用手寫的且沒附上任何的收據證明! 亦無附上各裝備的剩餘數量 2.許多個人裝備領收 領收人都無簽名! 3.向公務機關請領某些裝備時 領收人的名冊早已蓋好章了!(幹部自己蓋的章) 再拿領收人名冊至公務機關提領(清冊有存底 但我無法拿到) (正常流程是機關撥發->受撥單位簽收數量->個人簽名領收) 不確定的是: 1.有多人反應 非本團體的人員(某負責發放裝備幹部的家人) 亦有拿到該團體少數特有的裝備在使用 2.簽收人名冊 不知是否有人代簽? 或有人明明沒領到裝備 卻有出現在簽收人名單上 再告知裝備已損害並丟棄! 隊員間有人發現後即向政風單位檢舉 目前政風單位也已發函至該團體要求查帳 不料 該負責幹部近日卻大量拿著領收空白名冊 請隊員們簽收 要將帳補齊 簽收項目已到三年前的裝備上了... 該檢舉人告訴我之後 擔心就這樣被他們將帳都做好 (找幾個簽收 數量合的起來就好了 或是報廢掉一些...) 所以希望我也能一併向檢察官告發! 我想請問的是: 因為我什麼物證都沒有(當初財務報表僅以手寫的 幹部"只"印一張供全體隊員傳閱) 可以僅用敘述的內容 當庭向檢察官告發嗎? 或是查無實證 我吃上誣告的機率大不大? 還是跟檢舉人說 請他再相信政風一次? 以上問題 麻煩回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191.36
ilgsu:只看標題,告發就到警察局或地檢署說你要告就可以了 04/16 15:09
ilgsu:但聽說到地檢署告比較不會被吃掉,純聽說,有請實務大大解說 04/16 15:09
amao969:謝謝回答! 04/1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