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mind (Murphymind)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金錢借貸問題
時間Mon Apr 16 20:38:26 2012
今天假如有A向B借貸6000元
事後隔幾天,B對A說,同情你生活困苦,這些錢也就不用還了
B信以為真
在隔將近一個月,A又對B說,我覺得你還是還我錢好了
請問這在民事上的效力為何
A是否是所謂的心中保留(民法86前段)
B如無錢可還,應主張什麼條款
而A又可以用什麼來阻卻其抗辯?
還望有人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96.141
推 depravity:說出口的話潑出去的水 XD 04/16 21:20
→ Tristan:債務免除,AB之間的債之關係消滅。 04/16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