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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版友門日安, 想和大家請教一個問題 狀況如下: 小弟的女友父親因病2012/02/19過世了 她家裡還有一個唸國中的弟弟,母親很早就離婚了 在過世了一陣子忙著處理喪葬等事宜的同時 她有將父親的一輛機車過戶至自己名下 除此之外她父親並無任何的存款/不動產/汽車 但曾和銀行借錢且信用破產 他家中的健保費用 弟弟,她自己,爸爸三人在2011/11月之前都沒有繳過 在2011/11月有帶她去辦理復保以及辦理舒困代款 三人的費用都是在他父親名下 想請問在目前全部限定繼承的前題之下 想請問是否需要再跑趟法院改成拋棄繼承會比較好呢? 那台已經被過戶的機車會需要如何處理呢? 健保舒困代款的部份,是否也能因限定/拋棄繼成而不用償還? 不好意思小弟對於這方面的知識非常貧乏 如果我描述內容有哪些地方不清楚請各位先進提示一下, 我會再修文補充 感謝各位版友的幫忙, 非常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53.55
sindyevil:機車過戶了 04/1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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