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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與妻因為夫欠下債務 妻不想受拖累因此兩人辦理離婚 但妻名下有一房產為兩人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購入 (兩人採共同財產制) 那兩人離婚後 此項房產是否會被債權人請求償還夫之債務? 或法院是否有權利拍賣這棟房子償還夫之債務? 若以上兩者會的話 那妻盡快將房產脫手移轉所有權與善意之第三人 是不是其財產就不會受到侵害? 希望各位幫忙解惑 這是發生在親戚上的事想給予她一些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65.41
iamdbgt:房子賣善意第三人還是會收到錢,一樣可以被拿一半抵債 04/19 09:45
iamdbgt:有一點要考慮貸款繳清了嗎?那也算負債 04/19 09:46
generally:兩人要先進行財產分配,賣房子你親戚要分給前夫一半的錢 04/19 23:38
alawyer:建議找律師諮詢,不要在板上問這種問題....@@ 04/20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