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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wong (NONO)》之銘言: : 本來是甲乙在facebook對罵 : 結果甲方把自己罵人的留言刪了 : 甲拿加工後的資料去告乙民事(甲想要錢) : 請問這樣告得成嗎?? : 檢察官會不會去調facebook的紀錄還乙方清白? : 感謝... 我也想問這個問題 如果facebook上的攻擊是從網路上其他地方延伸過來的 例如私人信件或是水球,這樣其他地方的交戰會被納入考量嗎? 還有有人的文風就是容易引戰,這樣我如果依據觀感判斷某些話語的意思 但是後來發覺可能誤判,這樣法官會採信這種說法嗎? 還有最長的追溯期是多久?我知道一般的是半年,但有人說是一年, 請問有這種說法嗎?或是在哪種狀況下是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5
phantomli:私信水球非屬公開,說話難聽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所以自己 04/18 23:29
phantomli:回應要小心,不要被激怒、踩到陷阱在公開留言板罵人~ 04/18 23:29
phantomli:另外,你問的那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刑期是一年~ 04/18 23:30
Strogatz:了解了,謝謝。然後所謂的告訴期間應該是事件發生時開始 04/18 23:59
Strogatz:計算對嗎?不是事件結束(如果事件延遲一段時間的話)開始 04/19 00:00
Strogatz:計算? 04/19 00:00
Strogatz:如果事件結束之後又有某些連繫,但無涉及毀謗應該不算繼 04/19 00:03
Strogatz:續該事件吧?(但可能算其他形式的齟齬) 04/19 00:04
phantomli:告訴期間的計算是從「知悉犯人」時起算,不是從事件發生 04/19 09:46
phantomli:,但如二人對罵,當下知悉就會跟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偶然合 04/19 09:47
phantomli:致(所以常有人以為從事情發生開始算)~ 04/19 09:48
sneak: 如果事件結束之後又有某 https://muxiv.com 08/12 22:51
sneak: 致(所以常有人以為從事 https://daxiv.com 09/15 06:07
sneak: //muxiv.com https://noxiv.com 11/07 04:04
sneak: 計算? https://noxiv.com 12/31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