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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Zmio2F ] 作者: freshwensin (不放棄才有希望!)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請教車禍求償金額該多少? 謝謝 時間: Thu Apr 19 02:42:54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年2月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第一當事人(以下簡稱肇事者)、第二當事人(我媽媽)均昏迷被救護車送至醫院急診 ,另有第三當事人(以下簡稱第三人)受到輕傷自行到醫院治療及驗傷。 肇事者傷勢我不管(因為肇責全在第一當事人); 我媽的部份急診、門診都有開立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不知道誰報警的),警察有到現場拍照、畫圖。 現場第一、第二當事人的部份因雙方昏迷,故都無法移動, 但第三當事人被撞飛至對向車道,他為了自身安全, 有把倒地的機車牽起來,並牽向靠近分隔島的位置停。 (我們是接到醫院急診的電話通知,才知道我媽媽發生了車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三方都有保強制險,都有聯絡保險公司,其餘險種均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媽媽及第三人於待轉區待轉,當綠燈亮起時, 我媽媽及第三人同時平行往前直騎, 當靠近安全島時,我媽媽被左側急速駛來的機車撞擊, 力道強至我媽媽的機車向右側移,連帶撞到第三人機車之左後方; 第三撞擊後,連人帶車摔向對向車道,依第三人說法, 第三人摔落的點,比自己機車摔落點還遠了一公尺多。 當下有證人目擊,目擊者同樣機車是由代轉區起步往前騎,同時也是第三人的朋友。 我媽媽及第三人都是由時速0起步,估計靠近分隔島時,時速尚低於20。 肇事者時速不知,但由撞擊力道、機車倒地點、傷勢及對方說詞來看, 推測是加速闖過馬路。 警察拍攝的現場事故照片如下: 圖一 http://tinyurl.com/7dpv86w 圖一中,待轉區在右側; 倒地的黑色機車為肇事者的, 馬路中間立起的紅色機車為第三人的, 紅色機車再往前一點的倒地機車為我媽媽的。 圖二 http://tinyurl.com/7sclt3m 為圖一拉近拍攝 圖三 http://tinyurl.com/79ojqu7  圖三由待轉區往我媽媽及第三人直行的方向拍攝。 當天在醫院急診時,警方就送來了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並跟我方及肇事者說明肇事原由, 警方告知我們,由第三人說詞、證人說詞及車禍現場來看, 此事故應該就是由肇事者闖紅燈造成的。 之後申請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摘要如下: 可能之肇事原因        XXX(即肇事者):不依號誌指示行駛(闖紅燈) 違規事實           XXX(即肇事者):1.行經有燈號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我媽傷勢: 當天腦震盪(記憶暫時喪失)、顱外出血、全身多處擦身、頓挫傷。 療養至今,醫師開立的診斷書三份如下: 1.診斷:頭部外傷、腦震盪、頸部、胸部、背部及四肢多處鈍挫傷及擦傷。 2.診斷:右肩挫傷 3.診斷:挫傷之後期影響(左下肢)。   醫師矚言:應多休息、避免激烈勞動、應持續追蹤治療。 後續連絡事宜: 1.當天在醫院急診時,對方的爸爸要去上廁所,路過順便看一下我媽有沒有怎樣, 之後不聞不問。 2.我媽的機車因我爸也會用到,要先維修,所以先估了價,並請對方先維修機車,  但對方堅持要我們牽到他認識的機車行估價才肯,我爸讓了一步,牽著不能騎   的機車走了15分鐘去他認識的車估價,估完了卻說:"等肇事責任出來再說"。 3.雖然我媽無肇責,但我還是主動多次電話關心第三人的傷勢,並幫助他後續求   償及打官司事宜。  4.2月底時,第三人因傷勢已痊癒,也要維修受損的機車,故打電話告知要先談  他那部份的和解,於是我約了三方到警局談,結果肇事者不承認闖紅燈,   硬要說自己僅是"闖黃燈";對於我方的賠償說醫藥費有強制險賠,其他的要等   鑑定報告出來再說。   肇事者對第三人的部份,則說是我媽媽撞他的,所以他的賠償要向我媽媽討。 談判無果,後面我跟他父親說了,若無願意賠償(當時金額尚未計算),   我一定會提告,屆時肇事者會吃上官司,而且仍然要賠償,   他爸的不屑的笑了一下回應「啊,笑死人,人又沒怎樣,這樣的小事也上法庭,   那天下不就有打不完的官司?」   所以,我當然提告了。 5. 第三人因只受到輕傷(又是學生),原本只要肇事者願意賠償,    就不打算提告,但索賠無果,加上前陣子第三人又來電告訴我,    他半夜2點接到無號碼的來電,對方自稱是蘆洲分局警察,    並跟他說這件車禍事故現在變得很嚴重,要他立即到士林法院一趟    否則後果很嚴重(同時電話中有嬉笑聲)...所以他憤怒地決定提告了。    我媽媽的傷勢大部分是西醫治療並做復健,   (目前新光醫院就診7次,另有西醫診所復健到第四個療程)   少部份看健保有給付的中醫,但其中仍有部份的中藥是需自費的,  (目前中醫為市立聯合中興院區就診9次)   目前累計醫藥費約9000元,並持續西醫復健中。   我媽媽受傷初期的傷勢主要是右肩劇烈疼痛   (晚上會不斷痛到醒過來哭,吃一顆強效止痛劑也只能撐4~5小時)、   左腳踝嚴重瘀青腫脹(不太能走路)、腹部劇烈疼痛。   傷勢圖如下:   http://tinyurl.com/chluzj5   http://tinyurl.com/dyax6sw   http://tinyurl.com/7ovmztn   http://tinyurl.com/749otuj   http://tinyurl.com/7kcjord   http://tinyurl.com/bpjh5qj   http://tinyurl.com/d8pengn   http://tinyurl.com/7r4kv7q   http://tinyurl.com/7yb5c2k   http://tinyurl.com/7y69t7v   目前的傷勢是腹部時常莫名酸痛,背部工作一段時間後也莫名酸痛,   右臂某些上抬動作會痛,左膝無法深蹲(無法蹲著大號);   臉部的擦傷留下約3*4公分的疤痕,頭部外傷處頭骨下凹,以及該處髮量變稀疏,   腿部另有多處擦傷的疤痕。   我媽媽因傷請了35天假,因同事要分擔媽媽的工作頗有怨言,   所以未痊癒即忍痛回公司上班,下班後就是因腹部及背部酸痛在家躺整個晚上。   用去年度扣繳憑單除以365天計算,我媽媽一天的工資是994元;   機車的修理費是7800元,其中少部份不影響功能的外觀受損並沒有修。 六、問題: 前幾天肇事者去申請調解了(我想是收到法院傳票的關係), 所以我認真計算我的求償金額, 確定求償金額的部份有: 1.機車維修費7800元, 2.外套破損400、褲子破損300、安全帽毀損250, 3.就醫計程車資依收據為準,共1645, 4.薪資補償994元*35天為34790元, 5.醫療費用目前類計約9000元(均有收據), 以上金額小計為:52540元 請問: 1.精神撫慰金的部份,我應該求償多少? 2.另外,計程車我們僅有搭乘過9次, 其餘的就醫都是自行騎機車或開車就診,其中的資車花費,   是否也能另行計算求償?   (我的想法是遠程車資一趟算100元,短程一趟算50元,   如此算來是2050元。)  3.上述兩點之外,受傷初期我媽只能躺在床上動彈不得,   無法自行從床上起身,行走需人攙扶,洗澡需我爸幫她洗,   無法上班之外,日常生活的大小事也都無法做;   我媽媽恢復上班後,在4月份之前上下班也都是由我爸爸接送,   請問這個部份能另外請求照顧費用嗎?   (我的想法是請求2/1~3/31,每日100元,共6000元) 以上,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求償金額的部份,還請多多指教,感激不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0.199
mrschiu: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要列入從車禍到回到正常工作崗位中 04/19 03:36
mrschiu:這段時間原本該得到的工資.. 爸爸為了照顧媽媽.. 04/19 03:37
mrschiu:有沒有因此放棄了加班和工作業績? 這些都算是損失.. 04/19 03:37
mrschiu:心理方面的損失..例如在電話中遭到羞辱.. 通常成本2~3倍 04/19 03:39
mrschiu:此外建議找法律扶助的單位幫忙.. 04/19 03: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reshwensin (61.59.10.199), 時間: 04/19/2012 06:09:08
encina:你做的很棒!但是人別太好了 跟對方談判 和解金額不含強制險 04/19 09:24
encina:因強制險可給付兩年內醫療費用 你和解時若列入 即刻就不能 04/19 09:24
encina:再請 若後續有併發症問題會很大 針對對方提出的要求金額 04/19 09:26
encina:落在 財物損失 工作損失 精神撫慰 等 講個實在的 因為對方 04/19 09:26
encina:沒有另外保險 等於都要他自己口袋拿出來 態度又差 你不用 04/19 09:27
encina:凡事都照步來(照顧費用每日100元= = 還有薪資要求也太少) 04/19 09:27
encina:還有 不要急著和解 事發到今 才2個月 半年內你媽咪都可告他 04/19 09:29
encina:但你現在算的金額只有兩個月 薪資等等 04/19 09:30
encina:提出的求償金額落在你目前數字的兩倍左右 應該是合理的 04/19 09:32
encina:只是名目上 不要那麼照步來 精神撫慰金跟薪資 拉高 04/19 09:33
encina:重點是要好好教訓肇事者 他那種態度 以後還會亂騎車撞別人 04/19 09:33
謝謝各位熱心板友的建言、包含寫信給我, 以及丟我水球指導我的善心人士!! ^^ (一鞠躬) 補充先前文章,我已提的是過失傷害告訴, 下週四我媽媽就要到地檢署出庭了。 小弟在4/19到區公所與肇事方談了第二次的調解(僅我方與肇事方), (第一次是三方自行相約在警局,但主要是談第三方的和解) 這次出席的是肇事者的父親與母親,肇事者本人未到場, 我方是我與父親出席。 這次肇事方的父親(以下簡稱對方)說他們有誠意要和解, 在調解前幾天,對方先透過對方里長轉告我方里長, 說對方想要與我們和解; 我告知我方里長, 若他們沒有以謙卑的態度並道歉的話, 我連談都不想談(因為上次不認錯又理直氣壯), 這次果然改採低姿態並道歉, 也說有誠意要賠償與和解, 但他們從頭到尾都採哀兵政策, 說他們過去對我們幾乎不理睬是因為他們的二兒子得了睪丸癌, 因為把心思都放在二兒子的病情上, 所以忽略了對我媽的關心; 然後肇事的大兒子,說他是智商低, 比較不會講話,所以上次講話不中聽的地方,請我們包涵。 (這部分我的心理想法就是,若不是地檢署傳喚在即, 他們會過了兩個多月的現在才說出這些理由?) 賠償金額的部份, 調解委員問我們要多少, 我列了一張清單,包含計算方式, 我參考了諸位板友的建議, 我開的金額,包含所有醫療費用的總金額接近12萬元, 我承認我是開高一點要給對方砍, 尤其我方握有過失傷害告訴的籌碼; 調解委員看了一下, 把我們單獨拉到旁邊去談, 他說計程車資、醫療費用都可由強制險給付, 而精神撫慰金、下班勞動損失、家人看護等的求償, 法院通常不會准的, 所以以修車費7800+薪資損失34790+實際物損1000=42590 再補貼一些湊成5萬元幫我們跟對方談, 我回答說5萬元不能接受, 請委員先看一看我媽的診斷證明書及受傷照片再說, 委員不看,直接改問我們能接受的最低金額是多少, 我回答十萬, 然後委員改成單獨與對方談金額, 結果是談不成,委員便離開了。 之後我們雙方又談了一會, 對方強調他們不是不想賠,是因為家裡沒錢賠不出來, 說他們目前房子是租的, 二兒子生病需要用錢, 目前有跟地下錢莊借錢, 然後這場談完後就要去申請社會救濟, 以及大兒子目前的工作收入每月不超過兩萬元, 請我們高抬貴手... 對方講了那一堆, 我請對方提個證明出來, 他們拿出了二兒子的睪丸癌診斷證明書, 以及房子租子的租任契約影本, 我大概看了一下, 雖不知肇事者父親及其二兒子的實際姓名 但文件似乎像是真的...。 我的想法是,假定二兒子生病是真, 但要用這理由來解釋當初不認錯, 事發後漠不關心, 又把第三方賠償責任推過來的態度,說得通嗎? (補充:肇事者與第三方目前仍未達成和解) 另外,現在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們租一樓店面做家庭理髮), 不等於他們沒有其他房子, 因為他們可以有別的房子另租給別人不是嗎? 大兒子的部份,第一次談和解時說一個月賺兩萬多, 現在改說一個月賺不超過兩萬; 當初大兒子發言理直氣壯的, 談話的過程,感覺不出來哪裡智商低了? 說沒錢,大兒子的機車還改了裝避震器; 而地下錢莊借錢及社會救助部份,我又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 以上,我想請教各位板友的是, 我當天堅持總計賠償金額10萬元,是否真的太高? 我該相信他們真的家境不好嗎(肇事者為78年次的社會人士)? 如果考量對方的父母現在願為兒子道歉, 以及他們自述目前經濟不好情況下, 我是不是該做一些讓步? 還是該堅持10萬元不賠就告過失傷害,而且先提假扣押? 總計10萬元的詳列如下: 醫藥費(包含已開立診斷證明書、診斷書複印、收據複印費)$11473 計程車資$1645 衣褲安全帽損失$1000 自行到中藥店抓藥$600 修車費$7800 薪資補償994*35天=34790 就診車資$1660 上下班接送車資$1100 下班勞動損失2/1~3/31,共60日*每日200=12000 家人作為看護,2/1~3/11,共40天*每日200=8000 精神撫慰金$15000 後續復健、調養、尚未開立之診斷書及收據$5000 以上總計為$100068 目前我媽還是在復健, 以及聽親戚的建議,吃一些中藥店開的中藥(之前我爸受傷時吃了覺得有效) 另外,就我最近跟我媽在溝通, 我覺得我媽媽記憶力真的比以往差了, 不知道是否為頭部受傷所造成...。 再次感謝大家的閱讀與指教!! (再鞠躬) ※ 編輯: freshwensin 來自: 61.59.10.199 (04/2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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