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shwensin (不放棄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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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車禍] 請教車禍求償金額該多少? 謝謝
時間Thu Apr 19 06:09:08 2012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Zmio2F ]
作者: freshwensin (不放棄才有希望!)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請教車禍求償金額該多少? 謝謝
時間: Thu Apr 19 02:42:54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年2月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第一當事人(以下簡稱肇事者)、第二當事人(我媽媽)均昏迷被救護車送至醫院急診
,另有第三當事人(以下簡稱第三人)受到輕傷自行到醫院治療及驗傷。
肇事者傷勢我不管(因為肇責全在第一當事人);
我媽的部份急診、門診都有開立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不知道誰報警的),警察有到現場拍照、畫圖。
現場第一、第二當事人的部份因雙方昏迷,故都無法移動,
但第三當事人被撞飛至對向車道,他為了自身安全,
有把倒地的機車牽起來,並牽向靠近分隔島的位置停。
(我們是接到醫院急診的電話通知,才知道我媽媽發生了車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三方都有保強制險,都有聯絡保險公司,其餘險種均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媽媽及第三人於待轉區待轉,當綠燈亮起時,
我媽媽及第三人同時平行往前直騎,
當靠近安全島時,我媽媽被左側急速駛來的機車撞擊,
力道強至我媽媽的機車向右側移,連帶撞到第三人機車之左後方;
第三撞擊後,連人帶車摔向對向車道,依第三人說法,
第三人摔落的點,比自己機車摔落點還遠了一公尺多。
當下有證人目擊,目擊者同樣機車是由代轉區起步往前騎,同時也是第三人的朋友。
我媽媽及第三人都是由時速0起步,估計靠近分隔島時,時速尚低於20。
肇事者時速不知,但由撞擊力道、機車倒地點、傷勢及對方說詞來看,
推測是加速闖過馬路。
警察拍攝的現場事故照片如下:
圖一
http://tinyurl.com/7dpv86w
圖一中,待轉區在右側;
倒地的黑色機車為肇事者的,
馬路中間立起的紅色機車為第三人的,
紅色機車再往前一點的倒地機車為我媽媽的。
圖二
http://tinyurl.com/7sclt3m 為圖一拉近拍攝
圖三
http://tinyurl.com/79ojqu7
圖三由待轉區往我媽媽及第三人直行的方向拍攝。
當天在醫院急診時,警方就送來了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並跟我方及肇事者說明肇事原由,
警方告知我們,由第三人說詞、證人說詞及車禍現場來看,
此事故應該就是由肇事者闖紅燈造成的。
之後申請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摘要如下:
可能之肇事原因
XXX(即肇事者):不依號誌指示行駛(闖紅燈)
違規事實
XXX(即肇事者):1.行經有燈號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我媽傷勢:
當天腦震盪(記憶暫時喪失)、顱外出血、全身多處擦身、頓挫傷。
療養至今,醫師開立的診斷書三份如下:
1.診斷:頭部外傷、腦震盪、頸部、胸部、背部及四肢多處鈍挫傷及擦傷。
2.診斷:右肩挫傷
3.診斷:挫傷之後期影響(左下肢)。
醫師矚言:應多休息、避免激烈勞動、應持續追蹤治療。
後續連絡事宜:
1.當天在醫院急診時,對方的爸爸要去上廁所,路過順便看一下我媽有沒有怎樣,
之後不聞不問。
2.我媽的機車因我爸也會用到,要先維修,所以先估了價,並請對方先維修機車,
但對方堅持要我們牽到他認識的機車行估價才肯,我爸讓了一步,牽著不能騎
的機車走了15分鐘去他認識的車估價,估完了卻說:"等肇事責任出來再說"。
3.雖然我媽無肇責,但我還是主動多次電話關心第三人的傷勢,並幫助他後續求
償及打官司事宜。
4.2月底時,第三人因傷勢已痊癒,也要維修受損的機車,故打電話告知要先談
他那部份的和解,於是我約了三方到警局談,結果肇事者不承認闖紅燈,
硬要說自己僅是"闖黃燈";對於我方的賠償說醫藥費有強制險賠,其他的要等
鑑定報告出來再說。
肇事者對第三人的部份,則說是我媽媽撞他的,所以他的賠償要向我媽媽討。
談判無果,後面我跟他父親說了,若無願意賠償(當時金額尚未計算),
我一定會提告,屆時肇事者會吃上官司,而且仍然要賠償,
他爸的不屑的笑了一下回應「啊,笑死人,人又沒怎樣,這樣的小事也上法庭,
那天下不就有打不完的官司?」
所以,我當然提告了。
5. 第三人因只受到輕傷(又是學生),原本只要肇事者願意賠償,
就不打算提告,但索賠無果,加上前陣子第三人又來電告訴我,
他半夜2點接到無號碼的來電,對方自稱是蘆洲分局警察,
並跟他說這件車禍事故現在變得很嚴重,要他立即到士林法院一趟
否則後果很嚴重(同時電話中有嬉笑聲)...所以他憤怒地決定提告了。
我媽媽的傷勢大部分是西醫治療並做復健,
(目前新光醫院就診7次,另有西醫診所復健到第四個療程)
少部份看健保有給付的中醫,但其中仍有部份的中藥是需自費的,
(目前中醫為市立聯合中興院區就診9次)
目前累計醫藥費約9000元,並持續西醫復健中。
我媽媽受傷初期的傷勢主要是右肩劇烈疼痛
(晚上會不斷痛到醒過來哭,吃一顆強效止痛劑也只能撐4~5小時)、
左腳踝嚴重瘀青腫脹(不太能走路)、腹部劇烈疼痛。
傷勢圖如下:
http://tinyurl.com/chluzj5
http://tinyurl.com/dyax6sw
http://tinyurl.com/7ovmztn
http://tinyurl.com/749otuj
http://tinyurl.com/7kcjord
http://tinyurl.com/bpjh5qj
http://tinyurl.com/d8pengn
http://tinyurl.com/7r4kv7q
http://tinyurl.com/7yb5c2k
http://tinyurl.com/7y69t7v
目前的傷勢是腹部時常莫名酸痛,背部工作一段時間後也莫名酸痛,
右臂某些上抬動作會痛,左膝無法深蹲(無法蹲著大號);
臉部的擦傷留下約3*4公分的疤痕,頭部外傷處頭骨下凹,以及該處髮量變稀疏,
腿部另有多處擦傷的疤痕。
我媽媽因傷請了35天假,因同事要分擔媽媽的工作頗有怨言,
所以未痊癒即忍痛回公司上班,下班後就是因腹部及背部酸痛在家躺整個晚上。
用去年度扣繳憑單除以365天計算,我媽媽一天的工資是994元;
機車的修理費是7800元,其中少部份不影響功能的外觀受損並沒有修。
六、問題:
前幾天肇事者去申請調解了(我想是收到法院傳票的關係),
所以我認真計算我的求償金額,
確定求償金額的部份有:
1.機車維修費7800元,
2.外套破損400、褲子破損300、安全帽毀損250,
3.就醫計程車資依收據為準,共1645,
4.薪資補償994元*35天為34790元,
5.醫療費用目前類計約9000元(均有收據),
以上金額小計為:52540元
請問:
1.精神撫慰金的部份,我應該求償多少?
2.另外,計程車我們僅有搭乘過9次,
其餘的就醫都是自行騎機車或開車就診,其中的資車花費,
是否也能另行計算求償?
(我的想法是遠程車資一趟算100元,短程一趟算50元,
如此算來是2050元。)
3.上述兩點之外,受傷初期我媽只能躺在床上動彈不得,
無法自行從床上起身,行走需人攙扶,洗澡需我爸幫她洗,
無法上班之外,日常生活的大小事也都無法做;
我媽媽恢復上班後,在4月份之前上下班也都是由我爸爸接送,
請問這個部份能另外請求照顧費用嗎?
(我的想法是請求2/1~3/31,每日100元,共6000元)
以上,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求償金額的部份,還請多多指教,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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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0.199
→ mrschiu: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要列入從車禍到回到正常工作崗位中 04/19 03:36
→ mrschiu:這段時間原本該得到的工資.. 爸爸為了照顧媽媽.. 04/19 03:37
→ mrschiu:有沒有因此放棄了加班和工作業績? 這些都算是損失.. 04/19 03:37
→ mrschiu:心理方面的損失..例如在電話中遭到羞辱.. 通常成本2~3倍 04/19 03:39
→ mrschiu:此外建議找法律扶助的單位幫忙.. 04/19 03: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reshwensin (61.59.10.199), 時間: 04/19/2012 06:09:08
推 encina:你做的很棒!但是人別太好了 跟對方談判 和解金額不含強制險 04/19 09:24
→ encina:因強制險可給付兩年內醫療費用 你和解時若列入 即刻就不能 04/19 09:24
→ encina:再請 若後續有併發症問題會很大 針對對方提出的要求金額 04/19 09:26
→ encina:落在 財物損失 工作損失 精神撫慰 等 講個實在的 因為對方 04/19 09:26
→ encina:沒有另外保險 等於都要他自己口袋拿出來 態度又差 你不用 04/19 09:27
→ encina:凡事都照步來(照顧費用每日100元= = 還有薪資要求也太少) 04/19 09:27
→ encina:還有 不要急著和解 事發到今 才2個月 半年內你媽咪都可告他 04/19 09:29
→ encina:但你現在算的金額只有兩個月 薪資等等 04/19 09:30
→ encina:提出的求償金額落在你目前數字的兩倍左右 應該是合理的 04/19 09:32
→ encina:只是名目上 不要那麼照步來 精神撫慰金跟薪資 拉高 04/19 09:33
→ encina:重點是要好好教訓肇事者 他那種態度 以後還會亂騎車撞別人 04/19 09:33
謝謝各位熱心板友的建言、包含寫信給我,
以及丟我水球指導我的善心人士!! ^^ (一鞠躬)
補充先前文章,我已提的是過失傷害告訴,
下週四我媽媽就要到地檢署出庭了。
小弟在4/19到區公所與肇事方談了第二次的調解(僅我方與肇事方),
(第一次是三方自行相約在警局,但主要是談第三方的和解)
這次出席的是肇事者的父親與母親,肇事者本人未到場,
我方是我與父親出席。
這次肇事方的父親(以下簡稱對方)說他們有誠意要和解,
在調解前幾天,對方先透過對方里長轉告我方里長,
說對方想要與我們和解;
我告知我方里長,
若他們沒有以謙卑的態度並道歉的話,
我連談都不想談(因為上次不認錯又理直氣壯),
這次果然改採低姿態並道歉,
也說有誠意要賠償與和解,
但他們從頭到尾都採哀兵政策,
說他們過去對我們幾乎不理睬是因為他們的二兒子得了睪丸癌,
因為把心思都放在二兒子的病情上,
所以忽略了對我媽的關心;
然後肇事的大兒子,說他是智商低,
比較不會講話,所以上次講話不中聽的地方,請我們包涵。
(這部分我的心理想法就是,若不是地檢署傳喚在即,
他們會過了兩個多月的現在才說出這些理由?)
賠償金額的部份,
調解委員問我們要多少,
我列了一張清單,包含計算方式,
我參考了諸位板友的建議,
我開的金額,包含所有醫療費用的總金額接近12萬元,
我承認我是開高一點要給對方砍,
尤其我方握有過失傷害告訴的籌碼;
調解委員看了一下,
把我們單獨拉到旁邊去談,
他說計程車資、醫療費用都可由強制險給付,
而精神撫慰金、下班勞動損失、家人看護等的求償,
法院通常不會准的,
所以以修車費7800+薪資損失34790+實際物損1000=42590
再補貼一些湊成5萬元幫我們跟對方談,
我回答說5萬元不能接受,
請委員先看一看我媽的診斷證明書及受傷照片再說,
委員不看,直接改問我們能接受的最低金額是多少,
我回答十萬,
然後委員改成單獨與對方談金額,
結果是談不成,委員便離開了。
之後我們雙方又談了一會,
對方強調他們不是不想賠,是因為家裡沒錢賠不出來,
說他們目前房子是租的,
二兒子生病需要用錢,
目前有跟地下錢莊借錢,
然後這場談完後就要去申請社會救濟,
以及大兒子目前的工作收入每月不超過兩萬元,
請我們高抬貴手...
對方講了那一堆,
我請對方提個證明出來,
他們拿出了二兒子的睪丸癌診斷證明書,
以及房子租子的租任契約影本,
我大概看了一下,
雖不知肇事者父親及其二兒子的實際姓名
但文件似乎像是真的...。
我的想法是,假定二兒子生病是真,
但要用這理由來解釋當初不認錯,
事發後漠不關心,
又把第三方賠償責任推過來的態度,說得通嗎?
(補充:肇事者與第三方目前仍未達成和解)
另外,現在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們租一樓店面做家庭理髮),
不等於他們沒有其他房子,
因為他們可以有別的房子另租給別人不是嗎?
大兒子的部份,第一次談和解時說一個月賺兩萬多,
現在改說一個月賺不超過兩萬;
當初大兒子發言理直氣壯的,
談話的過程,感覺不出來哪裡智商低了?
說沒錢,大兒子的機車還改了裝避震器;
而地下錢莊借錢及社會救助部份,我又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
以上,我想請教各位板友的是,
我當天堅持總計賠償金額10萬元,是否真的太高?
我該相信他們真的家境不好嗎(肇事者為78年次的社會人士)?
如果考量對方的父母現在願為兒子道歉,
以及他們自述目前經濟不好情況下,
我是不是該做一些讓步?
還是該堅持10萬元不賠就告過失傷害,而且先提假扣押?
總計10萬元的詳列如下:
醫藥費(包含已開立診斷證明書、診斷書複印、收據複印費)$11473
計程車資$1645
衣褲安全帽損失$1000
自行到中藥店抓藥$600
修車費$7800
薪資補償994*35天=34790
就診車資$1660
上下班接送車資$1100
下班勞動損失2/1~3/31,共60日*每日200=12000
家人作為看護,2/1~3/11,共40天*每日200=8000
精神撫慰金$15000
後續復健、調養、尚未開立之診斷書及收據$5000
以上總計為$100068
目前我媽還是在復健,
以及聽親戚的建議,吃一些中藥店開的中藥(之前我爸受傷時吃了覺得有效)
另外,就我最近跟我媽在溝通,
我覺得我媽媽記憶力真的比以往差了,
不知道是否為頭部受傷所造成...。
再次感謝大家的閱讀與指教!! (再鞠躬)
※ 編輯: freshwensin 來自: 61.59.10.199 (04/22 00:27)